2024年12月2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件怪事,一家食品厂生产的芒果干,还没到生产日期,就已“早产”。
现场发现,这家食品厂员工正在对芒果干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2025年1月2日”,比实际日期足足推迟7天!因涉嫌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现场扣押涉案芒果干成品近1000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加强自律,坚决杜绝生产经营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将至,购买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正规渠道销售的产品,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生产日期是否过于“新鲜”、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文|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穗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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