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修订后的《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相比已实施三年的原《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按照新版的多部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据悉,新管理办法所管理的餐厨垃圾,主要指宾馆、餐馆、饭店、小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物加工废料、过期食物等易腐垃圾。新管理办法同时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管理,主要管理餐厨垃圾产生者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动植物油脂,从一般餐厨垃圾中提取的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
广州市城管部门解读表示,原管理办法实施已有三年,实施期间广州已完成全市餐厨垃圾服务区域划定和服务单位选定工作,一般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分别实现了“一区一收运单位”的模式,已签订一般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约9万份、废弃食用油脂约2万份,建立了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规范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活动,实现应收尽收,从源头杜绝餐厨垃圾流入非法渠道。当前,餐厨垃圾收运秩序良好,共有收运单位8家,收运车辆300余台,收运路线150余条。餐厨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充足,已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8座,处理能力4300余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设施5座,处理能力280余吨/天。
广州市城管部门解读表示,通过新管理办法,餐厨垃圾及食用油脂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压实前端主体责任。从提升垃圾分类质量角度,新管理办法鼓励收运企业履行监督权,对不符合分类标准的餐厨垃圾可以拒绝接收。由于餐厨垃圾和食用油脂的管理关乎食品安全,新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垃圾和食用油脂必须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生产加工食品,不得擅自接收或转移出广州。由于餐厨垃圾易与家庭厨余垃圾混淆,新管理办法要求餐厨垃圾收运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收集、运输。
广州市城管部门在解读中表示,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加强广州餐厨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
文|记者 梁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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