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专用烟道是否需邻居同意?梅州市住建局:附着外立面需书面同意

加装专用烟道是否需邻居同意?梅州市住建局:附着外立面需书面同意
2025年04月25日 17:19 羊城派

今年3月,为规范已设立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而进行加装专用烟道的行为,进一步减少油烟排放扰民,化解矛盾纠纷,梅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明确加装专用烟道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近日,该局发布政策解读,围绕公众关注的适用范围、技术标准、审批流程及邻里协商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为既有餐饮场所补建专用烟道提供操作指引。

据了解,该通知适用于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已设立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但这些地方原本没有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现在要进行加装的情况。比如,一个依法设立的既有餐饮店的商住楼,之前没有安装专用烟道,现在要安装,就适用该文件。

加装专用烟道需遵循哪些标准?

加装专用烟道要按照《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以及有关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排烟通风、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设计和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加装的烟道既安全又环保。

加装专用烟道有哪些程序?

加装专用烟道的程序包括设计、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和验收四个环节。

其中,限额以上工程(投资额超100万元或建筑面积超500平方米)需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涉及主体结构变动的设计文件需经施工图审查;开工前申请施工许可证,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并备案。

限额以下工程(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无需施工许可,但开工前需向属地镇街告知加装情况;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会同物业等管理人员验收,书面记录报送镇街存档。

加装专用烟道需征得邻居同意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烟道装在建筑外立面的,在办理加装手续前,需取得烟道加装所在外立面位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加装专用烟道意见书。比如烟道经过隔壁住户的外墙,需协商一致。

建设单位不确定是否需加装专用烟道时,应如何处理?

建设单位不确定加装专用烟道是否符合规划、环境保护等要求时,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咨询。

文|记者 符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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