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38人违反“限消令”乘机被拘留,它的“红线”在哪里?

福建438人违反“限消令”乘机被拘留,它的“红线”在哪里?
2026年01月21日 09:17 看点资讯

1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及2025年执行工作情况,并公布“2025年执行典型案例”评选结果。

据福建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孔坚介绍,在百日执行攻坚行动中,全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301件,执行到位金额2.95亿元。纳入拖欠企业账款攻坚清单案件1065件,执结939件,执行到位金额3.59亿元;纳入省法院重点监管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18件,全部清偿完毕12件,6件因达成和解协议等事由终结执行。纳入执行信访实质化解攻坚清单案件共104件,办结84件,办结率80.77%。

据介绍,福建法院通过百日执行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全年执行工作得以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有新”的发展态势。全省法院共执结30.02万件、同比增长14%,执行到位金额487.76亿元。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涉执行的7项指标,全部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以交叉执行为牵引,通过提级、指令等方式执行案件7479件,取得实质性进展4543件,执行到位金额33.78亿元。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判决拒执犯罪389人,同比上升29.7%。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纳入失信名单6.03万人次,限制消费26.87万人次,限制出境4303人次,对违反“限消令”乘机罚款282人、作出拘留决定438人。在司法威慑下,58.79%的民事裁判得到自动履行。

“限消令”的“红线”在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第十一条明确,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澎湃新闻、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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