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投诉称,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一位村民因在家熏制腊肉,被社区收取200元“熏腊肉教育管理费”,网友认为此收费不合理。1月3日,协兴镇政府回应称,此事系社区依据《居民公约》收取的费用,事后已退还,协兴镇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当地回应村民露天熏腊肉被罚200元
1月3日,协兴镇人民政府于麻辣社区(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对“广安协兴镇金狮社区收取‘熏腊肉教育管理费’”一事作出回复。
2024年12月24日晚10时许,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一村民在自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制止。
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金狮社区对该村民收取了教育管理费200元,该村民手写保证书,承诺“再也不在自己家熏制腊肉”,否则“愿接受任何处罚”。
后因该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于2025年1月1日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
律师:社区进行处罚涉嫌违法
1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协兴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对“熏腊肉教育管理费”的相关情况已在问政平台公开回复,不再接受采访。
另外,广安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后续当地会加强相关工作的管理。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表示,金狮社区以“熏腊肉教育管理费”名义,对村民进行罚款是违法行为。在法律上,金狮社区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不是行政机构,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金狮社区无论依据何种法律对村民进行罚款,因为其没有执法权,其作出的罚款行为必然是违法的。如果《金狮社区居民公约》中为金狮社区设定了收取教育管理费这一权力,该公约则违法设定与法律相抵触的处罚措施,侵犯群众合法财产权,严重违法。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青岛广播电视台正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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