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期民间借贷案件。原来是王某军向邵某借款一万元,到期后一直没能还款。这次也是执行人员第四次到王某军的家。
执行人员赶到是,王某军并没有在家,对于儿子欠下的钱,王某军的母亲说:家里的牛和车都可以抵账,唯独没有钱。
王某军的母亲:“人家说有牛有车 她不要。”
王某军的母亲:“没有钱,有物,她不来整,就是不要啊。”
当问及有多少头牛的时候,王某军的母亲脱口而出:四十!
执行法官都震惊了
王某军的家饲养了四十头牛,却拿不出钱来还申请人邵某,如此说辞明显有些说不过去。
法官:那你要实在卖不出去,那法院帮你卖!
王某军的母亲:“卖不出去怎么办?”
卖不出,成为不了“老赖”赖账的借口,执行人员一旦核实准确王某军的财产,就可以依法扣押并拍卖
最终“老赖”依法履行还款责任
3月7号,被执行人王某军主动和执行干警取得联系,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将剩余欠款主动存入了法院的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突然出现的牛和车是法院之前并不掌握的情况,其实以物抵债也是被执行人偿还债务的一种方式,但前提是被执行人必须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如果申请分不同意和解法院还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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