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黏土砖厂违规经营破坏生态谁来监管?

延安市宝塔区黏土砖厂违规经营破坏生态谁来监管?
2019年04月10日 09:58 混沌财经

一个名叫延安世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建筑材料经营企业,却生产黏土烧结砖,并且以租代征占用200多亩土地,在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的《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依然使用落后陈旧的脱硫设施进行生产,就是这样一个违法违规的企业在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庇护下长期违法经营,违法占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无人敢管。

图文无关

延安世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闫忠良,公司地址位于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西镇村,于2006年09月26日在延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200 万人民币元,至今生产经营13年,许可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为钢材、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PVC管材、石棉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没有批准生产烧结黏土砖,工商机关只批准经营建筑材料,烧结黏土砖属国家限制发展行业,必须依法经批准后方可生产,但是该企业虽然没有在工商机关备案烧结黏土砖,却长期生产烧结黏土砖。日生产黏土砖20多万块,生产13年之久,违法生产销售获利达1000多万,诡异的是,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视而不见。

据反映人陈永宝讲:“延安世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西镇村,厂区建在山沟里,生活污水和生产垃圾及废水都直接排入厂前的小河里,污染水源。该企业占用的是三山排水沟,经过多年的平整而成,拥有办公楼一座,建由两条隧道窑黏土砖烧结生产线,日生产黏土砖26万多块,以租代征占用土地面积达200多亩,偷逃巨额土地税费。每天都在挖山采土,把原本脆弱的生态植被挖的千疮百孔,也不按照水土保持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恢复植被,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对此,宝塔区自然资源局不查处,不追究。虽然,采矿许可证到期,但是,有关部门又为其办理延期手续,该延期是否合法,亟待查清。”

据了解,延安世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由两条隧道窑黏土砖烧结生产线,占地面积达200多亩,,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生产线,及占地面积严重不符。废气治理设施也是陈旧的脱硫设备,根本达不到要求。

企业建厂较早,在建设初期是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设计建设的,不符合 2013年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发的《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因为《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是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就是这样一个污染严重的落后淘汰产能企业,宝塔区生态环境局却长期放任其违法生产,破坏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屋建瓴的论述,在生态脆弱的陕北得到了最好的验证,陕北为了修复生态,实施封山育林育草,延安世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却在疯狂挖山破坏,宝塔区有关部门对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保护生态环境置若罔闻,阳奉阴违的做法就是对政治纪律的严重违背。

法律链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第七十一条则进一步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直接将“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列入工商机关查处的职责范围内。也即不管超范围经营是否需要取得许可,都属于工商职责范围。

《环保法》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监察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