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派格生物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认定依据等

新股消息 | 派格生物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认定依据等
2024年03月29日 20:33 智通财经APP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其中,公示提到要求派格生物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认定依据等情况。据港交所2月23日披露,派格生物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此前2021年8月,派格生物曾向上交所科创板提交上市申请,随后公司于2022年4月撤回上市申请。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公示指出,请派格生物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认定依据;(2)2020年9月以来历次股权变动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包括但不限于2020年9月不同股东股权转让对价差异较大的原因、2020年11月新增注册资本与第三次股权转让对价差异较大的原因。

二、请列表补充说明按拟发行最大股份数量(含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以及本次发行后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三、请说明:(1)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程序的进展情况;(2)上海苏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展情况。

四、请说明研发过程中收集及储存的数据信息类型、规模、来源、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向境外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请说明本次申请“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是否按规定予以披露。

六、请说明:(1)前期申请A股上市的相关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公司保荐机构于近期递交A股IPO辅导报告,请说明A股上市计划安排。

招股书显示,派格生物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注于自主研究及开发慢性病创新疗法的生物技术公司,重点关注代谢紊乱领域。公司已自主开发一款核心产品及其他五款候选产品,以把握2型糖尿病(T2DM)、肥胖症、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阿片类药物引起的便秘(OIC)及先天性高胰岛素血症等常见慢病及代谢疾病的巨大市场机会。

派格生物的核心产品PB-119是一款自主研发、接近商业化阶段的长效GLP-1受体激动剂,主要用于T2DM及肥胖症的一线治疗。在过去十年中,GLP-1受体激动剂被推荐为 T2DM的一线治疗,被证明具有明显的改善血糖控制、减重和保护心血管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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