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近期,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能)递表港交所,拟港股主板上市,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国际为联席保荐机构。
在选择赴港上市之前,中润光能于2023年5月向深交所创业板提交上市申请且获受理。深交所就中润光年的A股上市申请下发两轮审核问询函。
2023年12月,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中润光能的上市申请。在等待证监会对过往A股上市申请的发行批准期间,2024年6月,经考虑(其中包括)于2024年第一季度的亏损,以及2024年上半年A股市场的普遍状况后,中润光能撤回A股上市申请。
开年以来,不少公司选择“弃A赴港”,深度科技研究院院长张孝荣认为,众多公司选择港交所上市,可能基于上市成功率高、有助于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资本工具和简便的再融资程序等因素有关。港交所推出了一系列支持内地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如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上市门槛等,为内地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上市环境。
业务结构发生变动,2024年业绩大幅下滑
中润光能是一家光伏电池制造商,公司提供光伏组件,开发了多元的产品组合,涵盖N型电池和P型电池及光伏组件。于往绩记录期间,中润光能主要自国内及海外的光伏电池片业务(包括单晶P型PERC电池片、N型TOPCon电池片及多晶电池片)及光伏组件业务产生收入。
按照收入比例划分,中润光能的大部分收入来自销售光伏电池片,主要将其销售给光伏组件制造商,同时公司亦少量提供光伏电池片制造服务。
从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中润光能确认光伏电池片业务的收入分别为115.78亿元、189.67亿元和91.79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总收入的92.5%、91.0%和81.1%。
其中,单晶电池片(包括P型电池片及N型电池片)业务的收入占光伏电池片业务收入的绝大部分。报告期内,中润光能来自单晶电池片业务的收入分别为107.96亿元、183.85亿元和91.62亿元,占当期收入的86.3%、88.2%和80.9%。其中确认P型电池片业务的收入占各年度总收入的86.3%、73.6%和32.8%,确认N型电池片业务的收入占各年度总收入的0、14.6%和48.1%。
同一时间,中润光能确认多晶电池片业务的收入分别为7.83亿元、5.82亿元和1610万元,分别占各年度总收入的6.2%、2.8%和0.2%。
光伏电池片的销售收入受销量及平均售价的影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于往绩记录期间,该行业已经历P型向N型转型及多晶电池片逐渐退出市场。
更详细来看,报告期内,中润光能光伏电池片总销量分别为13.2GW、34.9GW及34.5GW。由于市场偏好发生变化,P型电池片销量由2022年的12.0GW增至2023年的28.3GW,于2024年减至15.7GW,各年度P型电池片的平均售价分别为1.0220元╱W、人民币0.6457元╱W及0.2890元╱W。
中润光能于2023年开始销售N型电池片,当年度公司销售了5.5GW的N型电池片,平均售价为人民币0.6228元╱W。2024年N型电池片的销量大幅增至18.7GW,平均售价为人民币0.3472元╱W。
而从收入结构占比也能看出这一变化趋势。2023年中润光能N型电池片、P型电池片销量占比分别为15.9%、81.0%。而到了2024年,N型电池片销量、P型电池片销量占比分别为54.4%、45.5%。
与单晶电池片相比,中润光能多晶电池片销量逐步减少,报告内分别为1.2GW、1.1GW及0.1GW,多晶电池片的销量占光伏电池片总销量的9.3%、3.2%及0.2%。
由于光伏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大变化,导致光伏产业链整体价格下滑,由此也影响到毛利的表现。报告期内,光伏电池片的毛利分别为14.73亿元、28.42亿元和-11.41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1.8%、13.6%和-10.1%。
2024年,因行业低迷,单晶电池片中的P型电池片出现毛损率,导致中润光能该年度出现毛损率的情况。
业务结构的较大变动也给中润光能期内业绩带来一定影响。报告期内,中润光能实现营收分别为125.17亿元、208.38亿元和113.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34亿元、16.81亿元和-13.63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6.7%、8.1%和-12.1%。2024年,中润光能收入同比减少45.7%,净利润也由盈转亏,同比减少181.06%。
值得一提的是,中润光能亦从海外市场获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海外市场的收入分别为14.41亿元、27.96亿元和37.23亿元,占各年度总收入的11.5%、13.4%和32.9%。在海外市场的商业化方面,中润光能面临货币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于2023年公司产生的净汇兑亏损为人民币620万元。
存货周转天数走高,现金流承压
除了盈利层面遭到较大波动外,中润光能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面临各种客户延迟付款及违约有关的信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分别为18.33亿元、23.23亿元和10.86亿元,贸易应收款项(扣除信贷亏损拨备)分别为4.46亿元、7.18亿元和4.42亿元;应收票据周转天数分别为41.5天、36.4天和55天,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分别为13.5天、10.8天和19.9天。
另一边,中润光能的存货水平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攀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分别为9.38亿元、22.37亿元和24.03亿元,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19.7天、32.2天及68.0天。
由于光伏产业链整体价格下调,在存货及应收账款整体走高的情形下,也影响到中润光能的现金流表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分别为24.1亿元、26.91亿元和-9.41亿元,2024年公司现金流录得流出状态。
为继续扩大产能以及为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中润光能需要大量现金以满足资本需求。截至2024年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为21.95亿元,贸易应付款项为24.43亿元,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为29.33亿元,流动银行及其他借款以及非流动银行及其他借款分别为26.47亿元、31.23亿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中润光能分别录得流动负债净额分别为-3.07亿元、-27.58亿元和-27.74亿元,流动资产总值分别为75.61亿元、117.45亿元和85.19亿元,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12.36亿元、19.15亿元和11.14亿元。
实控人大额资金拆借与套现,被处罚11次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龙大强及其配偶孟丽叶合计行使公司50.64%的投票权,包括龙大强直接持有公司投票权的35.44%,孟丽叶直接持有公司投票权的6.47%,通过皓日电子持有公司投票权的4.2%,通过龙泰管理持有公司投票权的2.59%,通过恒辉管理持有公司投票权的1.94%。
外界高度关注的是,在中润光能闯关深交所的招股书中显示,中润光能及实控人龙大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较为频繁的资金拆借,在2020-2022年期间,龙大强及其控制关联方分别形成资金占用额3.31亿元、15.49亿元。资金拆借的用途主要用于光伏产业布局之实缴资本出资、银行贷款相关等。
IPO前,龙大强夫妇还通过转让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权套现了超11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据审核问询函披露,龙大强套现所得的11.2亿元中,1.56亿元用于缴纳股权转让税款,6.84亿元用于归还中润光能的借款,1.24亿元用于对中善新能出资,2918万元用于家庭支出,9898.03万元用于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银行借款等本金及利息,2614.72万元用于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借款,最终仅剩余23.65万元。
某金融行业从业人士向《港湾商业观察》表示,监管机构对于IPO前大额套现的行为高度敏感,若相关套现行为涉及关联方或利益输送则可能会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甚至可能会导致IPO审核进程受到阻碍。
此次冲击港交所,中润光能计划募资主要用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建立新的海外生产基地,生产高效光伏电池片;未来五年在新型光伏电池片及光伏组件产品方面的研发工作和技术创新;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从产能消化的角度来看,报告期内,中润光能单晶电池皮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8.5%、94.0%和89.3%;光伏组件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3.6%、31.6%和45.7%。大举扩产,中润光能的产能能否足额消化呢?
另外,在合规层面,在前次A股招股书中显示,2020年-2021年,江苏龙恒、鑫齐物资存在通过其他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行为,两次转贷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
2020年-2022年,中润光能与子公司不规范票据使用金额分别为9亿元、13.45亿元和11.47亿元。
2020年-2021年,中润光能个人卡收款总额分别为350.61万元、146.54万元,个人卡付款总额分别为350.61万元和146.54万元。
中润光能存在向员工或第三方个人提供借款的情况,2020年末、2021年末借款余额分别为60.00万元、150万元。
2020年-2022年,中润光能及其子公司共受到11项行政处罚。其中,安全生产相关的合计处罚金额为12万元,环境保护相关的合计处罚金额97万元,其他行政处罚合计被罚金额为5万元,累计处罚金额为114万元。
天眼查显示,截至4月14日,中润光能共计有司法案件11条,案由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介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其中90.91%的案件身份为被告。(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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