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75个“宿迁第一”(56) | 2022年8月,宿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成立

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75个“宿迁第一”(56) | 2022年8月,宿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成立
2024年12月29日 21:52 速新闻

(速新闻记者 李文静)生态环境受到损害如何“定损”?在苏宿工业园区的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有这么一支队伍,他们为生态环境发声、为绿水青山代言。

作为宿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于2022年8月正式成立,执业范围包括固体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放射性废物鉴定、污染物筛查及理化性质鉴定等,有效填补了宿迁司法鉴定环境损害专业空白,极大地缓解宿迁环境损害案件鉴定难的问题。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是完善环境行政执法技术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权责的重要一环。多年来,宿迁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早在2013年,宿迁就认识到生态保护对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宿城区人民法院分别设立生态保护审判庭;2016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生态审判专家咨询制度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涉及林木工程、土壤修复、畜禽养殖等领域,弥补审判人员专业性的不足;2019年,江苏建立了跨行政区划的“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宿城区人民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更名为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宿迁市宿城区、宿豫区、沭阳县和徐州市新沂市境内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在新的起点上开始了深入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从设立生态保护审判庭到2024年5月,宿迁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52件,非法狩猎类案件更是从最高峰时2015年的132件,降至2023年的0件。“无案可办”的背后,是宿迁对环境资源审判全链条各环节细致入微的考量和努力。

如今,在西楚大地上,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互促共进的道路更加明晰,“天蓝、水清、地绿”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最鲜亮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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