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再次发声,点破减税真相!

黄奇帆再次发声,点破减税真相!
2017年06月30日 22:15 优品财富

今年2月24日,黄奇帆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至今已4月有余。100多天里,他的每次公开发言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他关于“营改增”减税主要减在房地产行业的观点,再次引发围观。

6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央决算报告时,黄奇帆表示:“营改增”减税的重点应该为实体经济服务。但去年减税主要体现在房地产,大概为1000亿元。《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中提到了去年“营改增”为企业减税减负的成果:去年全年减税总量是5736亿元,其中5月至12月一共是4889亿元,分了三块:房地产、金融业减了1747亿;制造业减了1486亿;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减了1656亿。

“总的看来觉得效果不错。但是再一分析,在房地产、建筑业、金融服务业中的1700亿当中,房地产要占1000多亿,金融业因为没有什么进项要抵扣的,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具体配套政策还在研究制定中,所以去年金融业的减税抵扣并不多,主要体现在房地产”。黄奇帆说,“我了解过一些房地产商,从小到大,大的一年销售几百亿房产的,小的十几亿的,跟他们的经理聊这件事,他们一般都表达了差不多的情况,房产商过去营业税收占销售额的5-6%,‘营改增’以后这一项减了1.5%,也就是房产商‘营改增’减税相当于减少了四分之一”。黄奇帆分析说,“100多万亿的工业制造业销售值,实际上制造业减了1000多亿,千分之一而已,减负是微乎其微的。在整个结构中,去年5至12月4800亿,有1000亿减了房地产,税务结构的优惠重点倾斜20%是在房产,数学模型是一刀切的,房地产中抵扣面大”。

他强调,“如果营业税‘营改增’,重点结构性倾斜在房产上,这跟我们治理脱实就虚,转向脱虚就实,倾斜制造业、倾斜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服务业的初衷是相悖的,‘营改增’减税的重点应该为实体经济服务”。不过,黄奇帆的观点也引来了反对意见。营改增专家、上海财经大学胡怡建教授表示,房地产业在全面营改增推开一周年减税规模大概200多亿元,官方数据也证实去年减税规模没有这么大。

去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营改增媒体吹风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介绍,去年5~11月份,四大试点行业减税1105亿元,其中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和建筑业减税额分别是562亿元、367亿元和65亿元。

胡怡建表示,从这些数据来看,四大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减税力度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其次是金融业。

1000亿还是200亿?一个出处是《2016年中央决算报告》,一个是营改增媒体吹风会,到底哪个是真相?

谨言慎行,一向是中国政治文化中的“金科玉律”。但黄奇帆的特色却从来都是直言无忌——哪怕他现在离开重庆当上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关于房地产,黄奇帆最新发表的观点来自于5月下旬复旦大学的一次讲座中,他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分享,系统指出了中国房地产存在的10大失衡,包括绑架金融、税收。

失衡之:绑架金融

2016年全国106万亿的贷款余额中,房地产贷款余额26.9万亿,占比超过25%。也就是说,房地产占用了全部金融资金量的25%,而房地产贡献的GDP只有7%左右。而且,去年全国贷款增量的45%来自房地产,一些国有大型银行甚至70%-80%的增量是房地产。

从这个角度讲,房地产绑架了太多的金融资源,也可以说,脱实就虚,这么多金融资源没有进入实体经济,都在房地产。

中企君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及,工农建交四大行在2016年给我们每人新增的购房贷款将近1762元!根据四家的年报来看——

建行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59万亿,较上年新增8117.52亿元,增幅29.26%。

建行行长王祖继表示,个人按揭贷款投放同样是2017年信贷投放的重要方向,但会坚持解决自住房为主。

农行

个人贷款余额3.34万亿,较上年末增加6129.89亿元,增长22.5%。

农行在年报中解释,增长主要是由于该行加强零售客户营销力度,加大个人住房贷款的投放力度。农行副行长郭宁宁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信贷政策安排上,住房按揭贷款将适时适度进行总量调控,保持各时段平稳发展。

交行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7702.80亿,较年初增长1659.23亿元,增速高达27.45%。

工行

2016年新增个人住房贷款超过7000亿,个人住房贷款占贷款总额约24.8%。

对于2017年的信贷投放方向,工商银行行长谷澍表示一方面是公司贷款需求,特别在一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另一方面适应向消费面转型的大背景,继续满足在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的合理需求。

新任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银行贷款大概1/4投向了房地产,新增贷款中有45%是房地产贷款,房地产泡沫已然成为一个金融风险。进入2017年,金融业尤其是银行去杠杆进程加速,各大银行房贷业务已受到更加严厉的管理和约束。

失衡之:税收

这些年,中央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房地产差不多占了35%,听起来还好,但是因为中央没有房地产的收入,房地产收入属地化,所以这一块房地产的收入、土地出让金、预算外资金有3.7万亿。

把房地产税费与地方财力相比较,则显得比重太高。全国10万亿地方税中,有40%也就是4万亿是与房地产关联的,再加上土地出让金3.7万亿,全部13万亿左右的地方财政预算收入中就有近8万亿与房地产有关。

政府的活动太依赖房地产,地方政府财力离了房地产是会断粮的。

失衡之:占用过多社会资源

GDP不能都用来投资造房,否则就像一个家庭无法正常持续健康地生活一样的道理。而现实的情况是,房地产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太大。

一个正常的城市,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要超过GDP总量的60%,否则就不可持续。我国32个中心城市和直辖市中,有5个城市这一项已经连续多年占整个GDP的60%以上;16个城市比例偏高;也有少数五六个城市在10%几,这些城市发育不足。

房子卖得多,基础设施没有跟进,工商产业没有跟进,空城鬼城便会出现,各种情况都有。

对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黄奇帆认为税制从来都是重要的调控手段。

第一条,高端有遏制,中端有鼓励,终端有保障。比如,你如果想买一个5000万元的高端别墅,交易契税,可能要交5%,普通住宅交1%,保障房0.2%,还可以抵扣,这样的话,就叫差别化税率。别墅买了以后,两年或者五年就要炒掉,我就把交易税从5%,递增到8%,香港就这么干的,不断在印花税上递增,加到没人敢炒。中端有鼓励,老百姓买的是自己住,总的有各种抵扣,我甚至认为,住房首套房,按揭贷款的钱,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我相信中国政府搞税制改革,分类税改成综合税的时候,是可以按揭贷款抵扣所得税的。全世界都是这么抵扣的,美国个人所得税,账面上39%,实际上25%,就这么抵扣掉了。低端的有保障,不仅不收税,政府出钱帮你解决住房问题。这是三端调控的体系。第二个是要把物业税、房产税或者以后总体上叫房地产税搞上去。什么叫房地产税?一是对这个社会存在的各种存量、增量都要收税,不是说只收增量,试点的时候可以;二是如果物业价值上升了,根据升值的额度来收税;三是越高档的房子持有的成本越高;四是低端、中端和合理的住房需求,房地产税里是有许多可以抵扣的,最后这个社会百分之七八十的老百姓,尽管房地产税是普遍实施的,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压力不大,一定是对高端的炒房持有者会有巨大的压力;五是大家会说,房地产税收了,土地出让金是不是就不收了?你不能前道到,后道也收。国外土地是私有的,没有土地出让金,国内土地是国有收,有出让金是合理的,并不是有房地产税就要否掉土地出让金。出让之后,是不是70年以后再要第二次出让呢?有房地产税覆盖,淡入淡出,就不用补交土地出让金了,这也是一种逻辑上的必然。房地产税有什么好处呢?第一,让税制健全,中国普遍是间接税,缺少直接税,房地产税是一种持有环节的直接税,在美国欧洲,直接税占总税收的40%,中国连10% 都没有,这是税法体系、国际惯例的一个方向性实践。第二,房地产税对炒房是有一定的遏制作用的。说房地产税对炒房没作用,要么是弱智,要么是闭着眼睛说瞎话。第三,有了房地产税以后,持有环节成本提高,对资源优化配置、对租赁市场的形成有好处。第四,对社会在房屋领域的意识形态有意义,所以2009年、2010年在财政部领取了这项任务,在重庆做了试点。税收方面还有一个事,三中全会提出,农村的集体土地和城市的国有土地,如果在一个地方拍卖,现在的办法是非要把农村土地征用,然后一起拍,征地的时候,一般地价比较低,这样就减少了农民的利益。三中全会提出,同地同权同价,要把这件事落实到位,税收要跟进。因为地价,拍卖的时候很可能卖出500万元一亩,明明是农田,怎么会变500万一亩,因为地价并不是征地成本决定的,它和基础设施相关,有地铁当然高,基础设施配套好地价会高,这些土地的地价高,是社会资源的投入。国有土地拍来的高价,当然去盖这些公共资源,集体土地拍了高价,全部归集体家庭所有,这个不公平。所以在美国、台湾、马尼拉有个税收,不管哪一类土地,成本算掉以后,增值部分,增值50%,收40%的税,增值100%,收50%的税,增值200%以上收60%的税。这个增值税现在还没有出台。没出台呢,真要把现在的土地同股同权同地价去拍,拍出来之后农民就拿钱吗?也不一定。这块地正好在金融区边上,拍了个500万一亩,那个农民同样的地,在学校旁边,拍下来就是造学校,50万一亩,这个农民不就吃亏了吗?这个意义上讲,拍的低的,土地增值税交的很少,拍的高的,土地增值税交得高,也是一种平衡。

关于税收的话题,黄奇帆曾多次发表过相关意见。

3月7日上午,黄奇帆在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黄奇帆认为,深化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当前,个人所得税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工薪所得实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上世纪80年代,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是55%,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45%。此后,企业所得税税率几经调整,变为现在的25%,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仍然是45%。

这种情况导致了一些问题。黄奇帆称,一是高薪阶层,通过一些渠道把发工资的地方放到香港、新加坡等地,享受当地15%的所得税税率;二是部分私营企业主称“不拿工资”以避税。

此前有分析认为,中国如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将有助于高收入人群“回到”国内缴税、私营企业按规缴税。

黄奇帆认为,调低个税税率首先有利于税基扩张。2016年全国个人所得税首次突破一万亿元人民币,但70%的个税由工薪阶层所交,高收入群体交纳比例反而很少。在周边国家,所得税税收占国家全部财政收入的15%,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则达到30%。若高收入群体更多地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的个税收入在将来或可突破两万亿元。

二是有利于人才集聚。黄奇帆说,过去的几十年,中国的发展主要靠资本投入,今后将更多地依靠创新,而创新需要人才。调低个税税率可有效集聚人才,吸引海外人才到中国就业,推动中产阶层的扩张和发展。此外还有利于改善国内的创新环境和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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