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优惠,今夜有了新说法!

房贷利率优惠,今夜有了新说法!
2023年01月05日 22:27 楼市参考

原创:刘晓博

今天(1月5日)晚上7点,央行通过官网、官微,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

这意味着,“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优惠大招,不仅没有随着2022年的结束而终止,而将演化为一个常态措施,一项制度。

2022年9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了“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上图),宣布在2022年底之前,满足“2022年6月到8月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同比均出现下降”条件的城市,可以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随后,包括大连、石家庄、贵阳、天津、武汉、宜昌等在内的至少20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低于4%。而5年期LPR基准利率,为4.3%。

随着2022年底临近,很多中介在朋友圈宣扬:房贷利率优惠即将取消,催促大家抓紧时间买房。

今天晚上央行、银保监会的最新通知,宣告“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正式建立,其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对于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在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二、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三、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四、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根据这个通知,以后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如果满足“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条件,地方政府可以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至于上述“优惠利率”的退出条件,也非常刚性,为“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

今天公布的利率新政,无疑是楼市的重要利好。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最近两天房地产股(尤其昨天)突然再次飙升。可见,市场里总是有一些人先知先觉!

另外,央行、银保监会的通知也意味着,他们意识到了2023年楼市回暖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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