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周政策|无锡开启住房“以旧换新”,福州、赣州等多地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第14周政策|无锡开启住房“以旧换新”,福州、赣州等多地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2024年04月08日 09:42 诸葛找房

第14周(4.1-4.7)// 

核心动态

1、央行:加大对“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的金融支持力度

2、无锡梁溪区:推出商品房“以旧换新”,指定主体回购后一对一置换

3、福州、赣州等: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4、广州:2024年计划供应93幅宅地,占计划总量的20%

01

全国政策

★【人民银行】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例会。会议指出,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02

城市政策

★【潮州、汕尾】据潮州、汕尾多家银行消息,从4月1日起,潮州、汕尾市将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实际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至此,广东省已有15个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汕尾农行、中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前汕尾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20BP,现在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汕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赣州】4月1日,据赣州政务官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公告。决定阶段性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公告次日起执行。如后续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出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情况,则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郑州】4月1日,从“郑州发布”微信公众号获悉,郑州市房管局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操作方式包括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收购二手住房和政府政策鼓励的市场交易。根据方案,2024年郑州全市计划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10000套。郑州市将采取两种主要方式“卖旧买新、以旧换新”。一是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收购二手住房,以促成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二是在政府政策鼓励下,通过市场自行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对2024年内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群众,郑州市现行的契税补贴30%政策将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

★【哈尔滨】哈尔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在人才补贴购房方面,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购房前在哈尔滨用人单位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根据措施,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非哈尔滨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实际购房款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非哈尔滨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实际购房款的3%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鄂尔多斯】4月1日,“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 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通知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上限也进行了调整。原规定中,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8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现修改为,“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万元,一方建立公积金账户的,贷款金额上限为60万元”。

★【贵州贞丰】4月1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发布《关于促进贞丰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征求意见》,涉及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优化购房财税支持政策等六项措施。其中在加大对外促销力度方面,意见稿提出对在该县购房的县外人员,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出示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出具的相关凭证,可享本人及3名随行人员在该县国有景区门票免费(不包括景区内其他经营性项目)。

★【海南琼中】4月1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优化调整本地居民家庭购买该县住房的限制条件,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可以在该县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安居房,含新房和二手房),该县户籍居民家庭按照原购房政策执行。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提供至少1名家庭成员在该县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该县1套商品住房。同时,2018年3月30日后,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购房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转让。对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现行政策允许购买套数的基础上增加1套。此外,该县产权式酒店客房、酒店式公寓不再纳入住房限购范围。

★【安徽宿州】安徽省宿州市于4月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市、区(埇桥区)的最高额度从原来的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各县从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可按规定标准上浮20%。新市民、青年人在宿州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支付的房屋租金总额。二是针对子女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广西南宁武鸣区】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南宁市武鸣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该政策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将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无锡】4月2日消息,无锡开启“以旧换新”政策。内容为在梁溪区范围内试行梁溪城发集团指定主体回购居民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居民在梁溪城发集团下属控股在售项目新购商品住房。凡在梁溪区范围内拥有自有商品住房的居民(居民个人征信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且有权处理该套旧房),在活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以旧换新。其中,置换房源须一对一,即一套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置换一套新房,存量二手商品住房总价需不高于新购房源总价的60%。首批次“以旧换新”商品房项目包含熙悦春秋(部分住宅)、玖礼檀樾(全部住宅)、锦尚天华(全部住宅)、望山樾(全部住宅)、云上诗悦(全部住宅);首批次“以旧换新”名额200名。

★【青岛】青岛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主要涉及房票、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规划设计放松、加大保障房供应,收回无效土地再出让等。其中,推行“房票”制度。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完善货币化、“房票”安置模式,房屋被征收群众可持“房票”购房,房企可持“房票”兑付现金。房票可转让,可拆分、组合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上浮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根据住建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对居民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福州】4月2日,福州阶段性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公布,自2024年4月3日起实施。其中提到,阶段性取消福州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福州市五城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25%,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30%。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照原政策执行。

★【义乌】4月2日,义乌发布公告,将对现行房地产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新政”针对人才购房群体、首次置业群体、多孩家庭、集聚安置对象以及城市有机更新征迁户5类群体推出“房票”,切实减轻居民的购房压力。其中,符合国家全面二孩、三孩政策实施后生育的多孩家庭,无论父母、子女户籍是否在义乌,从发文之日起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补贴10万元,三孩家庭补贴20万元,补贴以“房票”形式发放。

★【天津】4月3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在会上表示,在住房上,今年将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000套(间),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000套(间),逐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城市更新方面,重点是提升功能品质。聚焦业态更新、功能更新和品质更新,围绕完善城市设施和服务功能,实施7个城市更新项目和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275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鹤壁】据微信公众号“鹤壁融媒”,为进一步提振鹤壁房产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百花迎宾至 千房惠鹤城”春季购房节活动将于2024年4月12日至14日举办,此次购房节推出多项政策补贴。政府购房补贴政策方面,根据购房类别分为商业房和商品住宅两类来进行补贴。其中,购买商业房分两个档次:购买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享受10000元购房补贴;购买3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享受5000元购房补贴。购买商品住宅分两个档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每套享受10000元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上的,每套享受5000元购房补贴。

03

土地市场

★【成都】4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成都市各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该计划,成都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达到4800公顷。在供应结构上,商服用地占200公顷,占比4.2%;工矿仓储用地800公顷,占比16.7%;住宅用地710公顷,占比1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模最大,达到1200公顷,占比25.0%;交通运输用地紧随其后,为1790公顷,占比37.3%;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则占100公顷,占比2.1%。

★【南通】4月1日,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发布南通市区2024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2024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3258亩(含通州湾示范区733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500亩(含通州湾示范区677亩),保障性限价房用地180亩,商服用地578亩(含通州湾示范区56亩)。

★【佛山】4月1日消息,佛山顺德区近期挂牌一宗江景商住地,地块起拍价4.19亿元,折合起拍楼面价4390元/㎡,预计将于4月28日10时正式拍卖。据悉,该地块位于容桂容奇大道东德胜河南岸,紧邻德胜河滨公园、眉蕉河公园,占地面积约38190.7㎡,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

★【广州】①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广州市202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广州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019公顷,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595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0%。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01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84%,占计划总量的17%。2024年广州市共计划供应93宗涉宅地。其中,南沙15宗、黄埔12宗、白云10宗、增城7宗、花都9宗、天河6宗、从化10宗、番禺10宗、荔湾12宗、海珠2宗,越秀零供应。

②4月2日,广州市白云区一宗宅地挂牌,地块编号为广州设计之都三期AB2603123、AB2603087,预计于5月7日公开出让。该地块出让面积达4万平方米,容积率3.66,可建建筑面积为14.6万平方米,起始价33.8亿元,楼面起始价23169元/平方米。

★【西安】4月2日,西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计划,西安全市土地供应总量将达到52507亩。其中,住宅用地为19242亩(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回迁安置用地),商业用地供应量为2499亩;工业用地的供应量为18717亩,公共设施和其他用地的供应量为12049亩。从区域分布上看,西安市本级共计供应48527亩,蓝田县供应1785亩,周至县2195亩。

★【三亚】4月2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宣布挂牌出让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片区)控规YK02-11-01地块。该地块面积为21780.34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为35318万元。竞买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为《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或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或省、市属国有企业,并承诺未来三年内在崖州湾科技城范围内的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1亿元。竞买保证金为21191万元,竞买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5月6日。挂牌报价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8日。

★【江苏盐城滨海县】4月2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4宗相邻宅地成功出让,总用地面积约18.3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6.6万平方米,均以底价成交,揽金约16.2亿元。信息显示,4宗宅地均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分别为城北B-17-2B地块、城北B-17-1A地块、城北B-17-1B地块、城北B-17-2A地块,分别由滨海县港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农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滨海恒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滨海农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底价摘得,成交价分别为4.4亿元、3.82亿元、2.95亿元、5.01亿元。

★【江门】4月7日,据阿里资产拍卖网显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南新区梅江蓢交、孖洛、九宾、西甲九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建筑物,因无人出价处于流拍状态,起拍价11.07亿元,评估价15.81亿元。资料显示,该拍卖标的物占地面积约10.46万平方米,为城镇住宅用地,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04

企业动态

★【金科股份】4月1日,金科股份发布消息称,今年1-3月,金科股份累计交付面积171万平方米,交付套数9681套。金科股份方面表示,自2022年“保交楼”工作开展以来,金科累计交付总面积约3597万平方米,累计交付总套数约23.76万套。

★【龙湖集团】4月1日消息,龙湖集团在近日的一场投资人会议上称,公司的两笔保债合计约30亿元,将于明年下半年和2026年一季度到期。龙湖集团称,公司当时选择这个品种是因为这个产品比同时期开发贷条件更好,公司也视同开发贷进行管理,期限长、成本低。后续将用经营贷的资金偿还,公司有信心按时还本付息。对于经营贷,龙湖集团告诉投资人,今年公司经营性物业贷款通过置换且无追加抵押物,估值可达六七成,已经实现120亿元的增额;另外,今年公司已经新做约60亿元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全年增额预计超过200亿元,余额将接近700亿元。

★【花样年】4月1日,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建议境外债务重组的更新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1月13日订立的重组支持协议的最后截止日期已由重组支持协议各方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4月14日。花样年及其顾问将继续与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进行讨论,以推动建议的境外债务重组进展。

★【碧桂园等】4月2日早间,碧桂园在港交所公告,自今日上午九时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刊发2023年度业绩。此前3月28日晚间,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将延迟刊发2023年度业绩。公告显示,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需要收集更多信息以作出合适的会计估计及判断。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碧桂园外,上坤地产、亿达中国、当代置业、中原建业、融信中国、德信中国、建业新生活、正商实业、恒达集团也均因延迟刊发业绩而于4月2日停牌。

★【建业地产】4月2日,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有关董事于禁售期内买卖证券的公告称,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胡葆森全资拥有的Joy Bright Investments Limited在2024年3月28日作为抵押品在市场上出售了35.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01%。公告披露,此次交易的原因是为偿还Joy Bright Investments Limited欠相关证券公司的未偿还余额。此次交易发生在公司禁售期内。公告指出,此次出售事项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是胡葆森处于被动情况下进行的出售。

★【金地集团】4月2日,从金地集团获悉,“21金地03”债券回售资金本息共计约25.92亿元,已全额汇入债券兑付专户。与此同时,当天金地集团还兑付了“21金地04”债券利息0.215亿元,“20金地MTN001B”债券利息0.1775亿元,三笔债券兑付的本息金额总计约26.31亿元。这是今年以来,金地集团偿付的第六笔公开市场债务。在完成上述债券本息兑付后,金地集团4月到期的公开市场债券本息已全部兑付。

★【融创中国】4月2日,融创中国宣布,公司将通过实物形式支付旗下新票据的全部利息。根据2023年11月20日签订的新票据契约,融创中国决定在2024年3月30日的利息支付日,以累计价值约1.92亿美元的实物资产来清偿其新票据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此次实物支付导致新票据在利息支付日期的未偿还本金从原先的57.05亿美元增加至58.96亿美元。

★【2023年度业绩报告】1金隅集团: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079.6亿元,同比增加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70.7亿元,同比增加4.7%;实现利润总额3亿元,同比减少91.0%;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减少174.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5亿元,同比减少97.9%。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1.3亿元,同比增加8.97%,毛利额21.5亿元,同比减少45.6%。

(2)京投发展: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亿元,同比增加91.65%,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105.8亿元,同比增92.21%。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项目结转产生的收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6.5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亿元,减幅426.04%,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亏损9.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亿元,减幅702.31%。

★【2024年一季度销售业绩】(1)碧桂园:于2024年3月单月共实现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43亿元,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据统计,1-3月累计实现归属公司股东权益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35.1亿元。

(2)中南建设:2024年3月份,在房地产业务方面,中南建设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9.3亿元,销售面积16.1万平方米。整体来看,今年1-3月,中南建设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47.3亿元;销售面积40.4万平方米。

(3)绿城中国:2024年3月,绿城集团自投项目取得销售4,300套,销售面积约58万平方米,当月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30亿元,销售均价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9,441元。2024年1-3月,绿城集团累计取得总合同销售面积约240万平方米,总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532亿元。

(4)万科:2024年3月,万科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65.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245.1亿元;2024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391.1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579.8亿元。

(5)融创中国:2024年3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5.1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20.7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6,960元/平方米。截至2024年3月底,一季度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00.0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85.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均价约人民币11,660元/平方米。

(6)中海:2024年3月合约物业销售金额约人民币412.11亿元,按年下降4.1%;而相应的销售面积约为1,035,200平方米,按年下降49.7%。2024年1-3月,累计合约物业销售金额约人民币602.06亿元,相应的累计销售面积约2,022,200平方米,分别按年下降28.0%及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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