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子公司来了!1元起售,收益率更高,和保险的关系是……

银行理财子公司来了!1元起售,收益率更高,和保险的关系是……
2018年12月06日 23:32 慧保天下

银行业又发生了大事情,并且和保险业息息相关!

12月2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俗来说,此前,商业银行的资管业务是在银行内设部门运营,而《管理办法》出台后,其资管业务需由独立运营的理财子公司开展。

该《管理办法》将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可不小,对于整个金融行业来说,打破刚性兑付、强化风险隔离、理财资金规范进入实体经济的进程不断加速;从银行理财产品来看,预期收益普遍提升、购买门槛降低、产品形态多样化等优势将逐步显现。

银行业与保险业对于该《管理办法》的态度截然相反。多家银行早已开始了理财子公司的筹备工作,如今《管理办法》落地,更是让新机构的设立如火如荼,都想要抓住机遇开辟一番新天地。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已有20家中资银行公开宣布拟成立理财子公司,其中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等9家股份制银行;以及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6家城商行。

另一边,保险业却因此惴惴不安——银行全心全意照顾“亲儿子”,银保产品会不会受到冷落?银行理财产品大玩创新,在“保险姓保”的背景之下,保险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怎么体现?原本已经大幅滑坡的银保渠道会不会雪上加霜?

冲击银保?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投资渠道拓宽、购买门槛降低、形态灵活多样

随着“保险姓保”的行业大转型,银保渠道在经历了2015年前后的风光之后迅速萎靡。据同业交流数据显示,2018年1-10月,银保渠道原保费收入同比下降29%,在全行业的占比从去年同期的42%下降到30%,而个险渠道原保费同比增长18%,行业占比从49%提高到59%。

除了保费规模大幅下降,银保渠道业务成本也不断走高,进一步加剧银保渠道困境。有来自中小险企的业内人士表示,银保渠道目前基本是中小公司扎堆,通过拼产品、拼费用换取规模,很多公司银保渠道业务光变动成本就高达5.5%-6%,再加上内勤、职场等后援成本,只能倒逼资产端追求高风险的投资。

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管理办法》却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了诸多利好消息,保险公司的银保渠道再受冲击或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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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预期收益或普遍提高:可以直接投资股票、非标准化资产

《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大大拓宽了银行理财的可投资范围,由此前只能通过各类公募基金进入股市,变为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同时,没有限制对于非标资产的投资。

“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应当主要投资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一银行理财子公司全部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银行理财子公司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投资渠道的放宽,或将导致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普遍提升,而这对于保险公司的银保渠道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虽然保险行业整体回归保障,但目前银保渠道仍然还是以理财型保险产品为主,而当下我国的消费者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基本只关心“多长时间能拿到多少钱”的问题。

从期限上看,银行理财产品基本在1年以内,多集中在3个月左右;而自“保险姓保”行业大转向以来,1-3年期的快速返还型保险产品已经停售,目前,银保渠道销售的产品最短为5年期。从灵活性上,银行理财自然更胜一筹。

从收益率来看,经『慧保天下』查询各大银行官网,大部分2-3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3.7%左右,一年期的保本型产品收益率甚至只有3.5%左右;而近期各险企开门红主推的5年期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大多在5%左右。从预期收益上看,对于不着急用钱的消费者来说,这类保险产品还是有一定的优势。

然而,如果银行理财产品在期限灵活的基础上提高预期收益率,再加上成立之初银行对于其理财子公司的支持,短期内对于以理财型保险产品为主的银保渠道的冲击或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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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低、易购买:理财产品1元起售;可不面签

在银保监会9月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将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由此前的5万元下降至1万元,而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不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这意味着从前“高大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将和“余额宝”等货币基金一样,实现1元起售。

除了取消购买金额门槛外,《管理办法》对于银行理财的购买流程也做了简化。此前,消费者首次购买银行理财时,必须到银行网点柜台进行面签,此后,面签这一流程将被取消,消费者只需通过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即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购买门槛大幅降低、流程更加简便,再加上普通老百姓对于银行一直以来的高度信赖,银行理财产品在普惠金融中的竞争力再度增强。

相较而言,目前银保渠道销售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大多销售起点在千元以上,保障型产品的价格更高且可能不返还收益,对于三、四线城市的消费者而言仍然存在一定的门槛,因此,这些地区的银保渠道未来或将承受更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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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更加灵活: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此前,银行不允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而本次《管理办法》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相比所有人都承担一样风险的产品,分级理财产品能给投资人更多选择。

所谓分级理财产品,即将同一款产品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优先级的收益比劣后级更低,但是有盈利的时候,先保障优先级的盈利;出现亏损的时候,先亏劣后级的本金。

在产品创新这一点上,商业银行其实已经做了许多尝试。根据4月出台的《资管新规》,2020年后,银行此前热销的1-3个月的短期银行理财将退出市场,同时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在这一规定的作用下,各家银行纷纷推出结构化存款,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达10.02万亿元,比2017年末增长了43.84%。

此外,结构化理财产品种类也不断丰富,经『慧保天下』查询某股份制银行官网发现,其结构化产品期限从37天到247天不等,业绩比较基准也差异巨大,甚至出现了预期收益在2%-17%的大跨度产品。

不论是分级理财产品、结构化理财产品,还是结构性存款,都在期限、风险、收益等方面大大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

而从目前来看,银保渠道的保险产品创新有限。期限上,受制于监管政策,中短存续期的老路不再走得通;产品种类上,目前的开门红产品仍然是以传统的分红险、年金险为主,受制于产品的复杂性和消费者的接受度,银保渠道保障型产品的规模仍然不见起色。因此,银保渠道的突围难度不可谓不大。

保险并非没有机会,产品、布局、渠道三招或可破局

不过,即便在当前这样艰难的时刻,保险业不应当也没有理由气馁。在整个金融监管趋严、资管业务大调整之时,保险产品的稳健、保障性能或将成为一大亮点;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的价值更加凸显;800万保险代理人大军在连接客户、提供有温度的服务方面也能带来一些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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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性占优势,差异化定位是关键

相比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并非完全没有优势。从安全性的角度来看,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正式实施,保险产品或将成为除了银行存款之外安全系数最高的金融产品。

今年4月出台的《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性兑付,明确规定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意味着,2020年底过渡期满后,“最安全”的保本型银行理财将彻底退出市场,所有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都被彻底打破。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可以向金融管理部门举报,查证属实且举报内容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给予适当奖励。”

而保险产品在收益上显然更有保障。就目前银保渠道热销的几种产品来看,2015年原保监会出台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中明确规定,“万能保险应当提供最低保证利率,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就实际情况来看,各家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保险条款中都设置了2.5%左右的最低保证利率;而两全险、年金险等的定价利率,按照目前开门红的产品来看,普遍为3.5%,也有产品达到4.025%;至于分红险,虽然保险条款中没有保证投资收益,但其保障功能是确定的。

从产品的功能上看,储蓄兼保障的双重功能让保险产品有其自身的特色。有来自保险资管公司的人士指出,目前,中国的投资者只看重收益,很少考虑风险和保障,这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还没有经历过大的经济金融危机,但这种局面未来一定会逐步改变。在成熟的投资理念下,投资者会按照其不同的需求,全面配置不同期限、不同风险、不同收益、不同保障的金融产品。

因此,在“保险姓保”的监管导向之下,靠资产驱动负债产品拼收益率的老路已经走不通,如何加强消费者教育,同时将产品差异化定位,或是当前保险业,尤其是银保渠道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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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或可参股银行理财子公司,发挥自身资管优势

银行理财子公司并非只有银行能“玩”,保险机构也有机会参与其中。根据《管理办法》,银行理财子公司应由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但可以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参股。

对于中小股份制银行,尤其是城商银行来说,理财子公司可以突破异地开设分支行的限制,同时有机会凭借理财、咨询等业务获得新的发展机遇,理财子公司的牌照的价值凸显。但由于受到自身技术、人才等实力的限制,引入合作伙伴进行优势互补无疑是个好的选择。例如,徽商银行在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公告中便表示,拟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注册资本金不超过20亿元,后续可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

而保险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在金融机构中都称得上佼佼者,据业内人士介绍,此前银行也有很多业务是委托给保险资管公司进行投资。因此,虽然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与保险资管业务有竞争关系,但对于保险机构来说,参股银行理财子公司,输出技术换取相应的收益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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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拓宽展业渠道和思路,全金融品类、全生命周期服务

根据《管理办法》,以后银行理财产品并非只能通过银行销售:

“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代理销售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代理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定。”

虽然《管理办法》中尚未明确哪类机构可以代销,但仍能看出监管鼓励其他机构代销的意图。以往是银行代销保险产品,那么,拥有800万营销队伍的保险公司是否能代销银行理财产品呢?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现实因素上看,短期内很难实现。一是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偏低,真正按照客户需求销售全品类金融产品尚有难度;二是对销售过程中的合规性监管有难度,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尚有诸多“飞单”现象,保险业这个“问题少年”恐怕更难让监管放心。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持乐观的态度。横琴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立川表示,从理论上来说,这是完全可能实现的,并且应该成为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国外的金融理财顾问,很多都是从保险营销员发展起来的,保险公司代销其他金融产品,赚取中间业务收入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能够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长期的、一揽子的金融服务,从而提高客户粘性。对于中小险企来说,率先借鉴银行类机构的通行做法,提高客户体验,通过创新突围,或是当前的破局之道。

在经济增速放缓、监管趋严、金融业谨慎与创新并存的大背景下,重新调整发展方向的保险业势必逃不过一段“苦日子”,但机遇也总是在绝境中产生,能否打开思维和眼界,跟上其他金融行业的步伐,在大势中寻找机会,勇于尝试和创新,是除了保费规模之外,保险行业亟待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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