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公司分类监管来了,C、D类机构或被叫停新业务

保险资管公司分类监管来了,C、D类机构或被叫停新业务
2021年01月12日 16:14 慧保天下

1月12日,银保监会官网正式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意味着,保险资管行业终于诞生了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统一度量衡”,分类监管时代正式来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须“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

自2003年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经设立28家机构,受托管理保险业超过70%的资金,资产管理规模近15万亿元。

不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机构性质、管理风格、受托规模、投资能力以及市场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化特征明显。为提升监管效率,同时凸显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避免过去因混同监管带来的增加成本等问题,又能清晰确定监管重点,监管部门研究制定了《办法》。

《办法》从五个维度入手,针对国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起一套评级指标体系,包括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以及信息披露。根据评级结果,监管部门将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现场检查等关键领域,针对不同公司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根据《办法》,在评级打分过程中,对于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被交易市场及自律组织采取纪律措施的机构,会相应扣减一定分数,对于出现特别重大风险事件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D类。

此外,根据《办法》,对于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弱的公司,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在业务上做“减法”,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业务资格、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审慎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分类监管,既是国际上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监管措施,又已在我国金融市场积累了十余年的监管实践经验。从2006年开展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开始,监管部门相继推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制度。

以下即为《办法》主要内容介绍:

《办法》评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于C、D类机构,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

根据《办法》,在评级要素方面,监管评级主要从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信息披露等五个维度指标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综合评分。

在评级方法方面,评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赋分制”打分,满分为100分,五个维度指标分别为20分、30分、25分、15分和10分。同时,监管机构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按照调整项条款对评级级别进行调整,形成监管评级结果。

在实施程序方面,保险资管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并规定了公司自评估、监管复核评价、反馈评级结果和档案归集等评级程序和工作要求。

在评级结果使用方面,根据得分,保险资管公司将被划分为A、B、C、D四类机构。对于A类机构,监管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对于C、D类机构,加强监管力度,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业务资格、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审慎监管措施。

此外,为了更好体现奖优罚劣的监管导向,《办法》还在评级指标体系中专门设置了调整项指标。对于遭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纪律措施的机构相应扣分,对于出现特别重大风险事件的机构将被“一票否决”,直接定为D类。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业外资金等指标将成为加分项,鼓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和“专而精”、“小而美”的特色经营公司发展。

不难看出,在评级方面,《办法》兼顾各类金融机构的共性和保险资管行业的特点,确保了跨行业的横向可比性;针对不同级别的公司实行差异化政策,并通过正向激励措施,增强行业机构向最高标准看齐的内生动力,标志着保险资管公司分类监管时代的来临。

《办法》既能作为全面评估公司的工具,又能作为公司提升和发展的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不仅仅是一项监管制度,同时,因为其在评级指标全面覆盖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同时,充分且前瞻性地体现了监管导向,结合了行业最佳实践,并考虑了行业发展特色和机构差异,所以,某种程度上,《办法》也完全可以作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展指引:

一是全面覆盖资产管理业务的关键领域。评级指标体系结合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特点、监管要求和资金运用方式,围绕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信息披露等方面设计评级指标和评分规则。评级指标体系覆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全链条、全流程,既能作为全面评估公司的工具,又能作为公司提升和发展的指引。

二是聚焦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分类监管的基本目的是根据机构风险和合规状况实行差异化监管,指标体系设计时在各大类指标中都强调和设置有关合规指标,并专门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维度,体现坚持以风险管理能力为核心,聚焦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的评级和监管原则。

三是强化长期稳健特色。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发展中形成了具有行业特色优势的长期资产投资能力和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办法》参考行业最佳实践,设定高标准的指标评分规则,充分体现标杆公司的示范效应和发挥监管政策“指挥棒”作用。

四是实行动态跟踪调整。在统一标准、规范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动态调整优化指标体系,使其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能够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与其他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政策的共性与特色:提高违规成本;重视机构差异性,按照行业排名和相对占比两项孰高原则进行评分

中国银保监会在制定《办法》过程中,充分研究了国内各类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方面的相关制度,吸收借鉴分类监管体系中的成熟理念,在监管评级的整体框架上保持了诸多共性。

一是在导向上,以风险管理、稳健经营为核心,将监管合规作为底线设置减分调整项,针对不合规行为加大评级调降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二是在内容上,覆盖公司治理、投资能力、风险管理、交易运营等经营环节,与业外评级标准保持基本一致,也确保了跨行业的横向可比性;

三是在方法上,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能定量的尽可能定量,以提升指标档位的区分度;

四是在应用上,设置了差异化的政策,区别对待不同级别公司,并通过正向激励措施,增强行业机构向最高标准看齐的内生动力。

此外,监管评级体系也充分突出了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特点。

一是注重长期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纳入了大类资产配置、产品发行管理、长期投资考核、薪酬递延机制等细项指标。

二是定位于资管机构服务质量,用保险资产受托目标达成度、管理业内外资金规模等指标衡量公司的市场化竞争力,评估服务保险保障情况和在国内金融市场的贡献度。

三是着眼于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树立保险资产管理行业最佳实践、明确行业标准,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

四是增加评价指标的包容性和平衡性,考虑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个体差异较大,在服务第三方保险资金指标、信息系统资源投入等指标设计上,按照行业排名和相对占比两项孰高原则进行评分。

部分业内人士对《办法》的解读:

平安资管董事长万放

保险资管行业终于诞生了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统一度量衡”,宣告分类监管时代的来临

业内首次就机构综合评价标准达成一致共识,增强了保险资管公司间的可比性,有助于行业齐头并进。

《办法》充分考虑了保险资管行业的独有禀赋,也兼顾了国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共性,设置五大评级维度,涵盖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

各维度项下,进一步细化了一二级指标,在指标描 述、权重分配、档位划分等具体设置上,银保监会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方法:一方面,制定过程中广泛采纳机构意见,收集行业数据作评测,确保行业代表性、普适性;另一方面,借鉴国内外领先实践经验,有机融入评级体系,树标杆,明典范,确保评级体系的先进性。

因此,这套监管评级标准不仅是全行业行为规范的“主标尺”,更是各家保险资管公司的“体检工具”,有助于机构发现问题,查缺补漏、找准定位、看齐标杆,持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办法》正式宣告分类监管时代的来临,有利于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合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泰康资管总经理段国圣

《办法》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具有基石意义

《办法》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具有基石意义,有助于形成更全面、更统一的行业规范,有利于保险资管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办法》从公司治理、资产管理、运营保障、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总体而言从三个方面为保险资管公司不断提高自身投资和经营能力提供方向指引。

一是要明确角色定位,继续坚持专业化道路。履行受托职责、保护委托人利益是资产管理公司的根本所在。为满足不同委托人的资金运用要求,背后需要专业化支撑,建立健全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覆盖全品种的投资研究和报告机制,以研究引导投资,产生良性互动。

二是重视人才和队伍建设,强化组织管理。这不仅来源于监管对于部门设置、人员配置、绩效考核方面的要求,更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都面临的亘古不变的命题,一个梯队完备、激励有效的组织才能取得卓越的业绩,保持市场竞争力。

三是拥抱科技,借助技术的力量带来管理效能的提升。科技赋能在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的作用是全方位的。《办法》明确要求建立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将对行业产生积极影响:自动化的投资决策和交易流程,将大大降低运营成本;投研分析依托信息系统,将更具体系化和及时性;实时的舆情跟踪系统提升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以应对违约常态化的挑战。

华泰资管总经理杨平

监管评级政策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将形成强力的风险约束

《办法》通过调整项强化了聚焦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的制定原则,对出现特别重大风险事件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依据《办法》的分类评级结果直接挂钩监管意见、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上述监管评级政策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将形成强力的风险约束。

虽然资产管理行业近年来经历了种种波折,迎来了资管新规的出台,但是抑制金融业“脱实向虚”的冲动、推动资管行业回归资管本源,仍然需要长期而持久的工作。

《办法》从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信息披露五个维度,对保险资管机构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设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

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成立时间、背景和发展阶段迥异,在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合规文化建设、人力及信息技术资源投入等方面参差不齐,《评级办法》的出台,将促使更多的保险资管机构,将业务发展建立在综合能力提升的基础之上,将合规稳健的经营目标设定在经营效益之前,将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运营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和资源投入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从而全面促进整个行业的竞争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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