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奖补最高1000万元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推进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肉牛良种推广、优质饲草料保障、冷链运输设施设备建设、动物疫病防控、肉牛生产增量提质、脱贫地区及脱贫群众发展肉牛养殖、金融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出台7项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支持扩大云岭牛、华西牛、文山牛等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目录的云南地方品种等肉牛品种的良种覆盖面,对省内种公牛站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良种冻精改良的,按照每剂冻精10元补贴,单个主体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实施粮改饲项目和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支持全株青贮玉米、黑麦草、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草料收储,给予每吨不高于60元的补助,对新增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苜蓿示范基地给予每亩不高于600元的补助;支持动物疫病净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支持、鼓励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动物疫病防控。
《若干措施》鼓励肉牛产业链延链,引导屠宰企业与养殖场(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生产,通过设施农业投资奖补和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企业完善冷却库、低温分割、冷链运输等相关设施设备,新增设施农业资产性投资,实际完成投资额0.5亿元(含)至1亿元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实际完成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支持一批县(市、区)实施种草养畜项目,鼓励开发利用经济作物副产物等非常规饲料发展肉牛养殖,支持养殖场(户)升级改造,对圈舍、粪污池、青贮窖等设施改扩建,按不超过当年新增总投资的15%补助,同一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与其他投资类项目重复补助;鼓励各地加大对肉牛产业资金的投入,充分用好金融保险、财政资金等方面扶持政策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强化对脱贫地区及脱贫群众支持。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使用衔接资金对2024年以来因市场价格波动大、导致增收困难的脱贫养殖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降低价格大幅下降导致的返贫风险,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同时,支持脱贫养殖户将用于产业发展的商业贷款转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或“富民贷”,对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但生产经营正常或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支持无还本续贷或合理展期。
据统计,2023年,我省肉牛存出栏量均居全国前列,全省牛存栏897.39万头、出栏364.76万头、牛肉产量44.74万吨,分居全国第一、第二、第七,肉牛产业已成为我省重要的优势产业之一。
责编:杨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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