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新规:迟来的“魏则西条款”

互联网广告新规:迟来的“魏则西条款”
2016年07月09日 11:13 橄榄财富

2016年3月30日,魏则西在知乎网上记录了自己求医的经历,其中关于武警二院和百度搜索的内容引发广泛关注。

2014年4月,魏则西被查出得了滑膜肉瘤,在通过百度搜索和央视得知“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后,由父母前往考察并被该医院李姓医生告知可治疗。于是魏则西开始了在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先后4次的治疗,最终病情却急速恶化,于2016年4月12日去世。

之前的“魏则西事件”将百度的付费搜索广告业务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尽管作为一个第三方的商业平台,百度并不需要对魏则西之死负直接责任,但商业行为背后折射出了监管制度的缺失。

今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旨在从互联网广告实际出发,落实新《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暂行办法》的重点内容: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主发布互联网广告需具备的主体身份、行政许可、引证内容等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暂行办法》还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提供或者利用应用程序、硬件等对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采取拦截、过滤、覆盖、快进等限制措施;

●利用网络通路、网络设备、应用程序等破坏正常广告数据传输,篡改或者遮挡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擅自加载广告;

●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这些规定会对许多行业产生影响:

首先,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搜索结果页面中的推广信息,例如“掌柜热卖”广告,爱淘宝页面,京东的商家精选等名称各异的推广信息会被纳入广告法范畴,需要明确标注“广告”字样;

其次,各大门户网站的弹窗广告效果将大打折扣;邮箱运营平台也将受到影响,不能在用户邮件内容中插入广告,而这是许多邮箱运营平台现在的常见广告模式,所谓内容关联广告。

另外,浏览器拦截、过滤和覆盖网站广告也被明确禁止,一些主打广告过滤功能的浏览器和插件将受到影响;流量劫持广告的问题也有望解决。

有专家表示,《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对长期以来被人们忽略的互联网付费搜索打出的一记重拳。毫无疑问,在监管力度提升的同时,电商平台广告将逐渐规范化,付费推广内容和表现形式将出现巨大改观,这也是对网民知情权等权益的保护。

截至小编发稿,搜狐财经页面的所有推广都已标明“广告字样”;而在百度搜索关键词“肿瘤医院”后的结果中,仍注明为“商业推广”,让我们一起期待互联网环境真正得到净化的那一天。

作者:橄榄财富 赵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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