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告》。

通告指出,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
其中,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208元。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
而在此之前,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190元。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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