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新政:未满两年5.3%变3%,满两年(含两年)免征,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2月30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增值税缴纳规则作出明确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住房交易税收管理,相关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公告核心内容聚焦个人住房销售的增值税征收与减免划分,以住房购买年限为关键判定标准:
其一,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时,需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这一规定明确了短期持有住房转让的税收责任,避免投机性住房交易;
其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可直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此举将有效降低长期持有住房家庭的换房成本,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政策衔接与执行细节上,公告明确了新旧政策的过渡安排:
一是,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确保政策体系的统一性与时效性;
二是,针对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情况,若符合新公告规定的免税或缴税条件,可按新政策执行,避免因政策切换给纳税人带来额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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