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23] 60号
教育部关于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的函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的函》(豫政函 [2023] 15 号) 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1010477;同时撤销信阳师范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信阳师范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 30000人。(图片自动转译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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