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小保险公司”,你真的了解吗?

那些“小保险公司”,你真的了解吗?
2019年08月07日 10:24 保险那点事儿

“这个保险产品不敢买,这个小保险公司都没听说过”

小公司不用怕,根本没有什么保险公司是小公司,你觉得它小,那是你没听说过它江湖上的传说;

你觉得它不久后会破产,那是你对保险江湖的规则不熟悉;

你觉得买小公司产品不可靠,保单没保障,出险不理赔,便宜没好货,那都是你的主观意识吧!

你都没真正了解过他们!

今天就说几个点好了:

1.那些“小公司”怎么成立的?

2.那些“小公司”有多少资金量?

3.那些“小公司”的偿付能力怎么样的?

4.那些“小公司”的理赔速度怎么样?

5.那些“小公司”的保险产品怎么样?

1.

那些“小公司”怎么成立的?

我们要质疑“小保险公司”,那我们总该知道保险公司怎么来的吧?

那怎么来的呢?我们从《保险法》说起。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翻译:这是对保险公司股东的财力、持续盈利能力、专业性、合规合法性考察。虽规定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二个亿,实际上目前市场上的保险公司的股东都是行业的龙头大佬。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翻译:这是对拟成立保险公司的财力考察,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的规定,同时注册资本也可能随后续经营发展扩大。比如今年上半年再次增资的国华人寿,业绩利润好就被股东爸爸宠爱,其注册资本已从成立之初的3亿元增至现在的48亿元。

《保险法》第七十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筹建方案;(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翻译:据说“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尤为严格,这是对保险公司成立以后发展战略的审核和后续盈利的保证吧。

看完这几条条款是不是感觉保险公司成立不容易?

其实,在保险圈子已经流传这么一个说法:“开保险公司比开银行还难”

成立保险公司已经不是你有没有钱的问题了,而是有关部门批不批准你你成立的问题了。

门槛可想而知。。。

2.

那些“小公司”有多少资金量?

这个本来要说一下的,后来想想,如果后面的偿付能力、理赔时效、保险产品任何一个不在线,只论“资金量大”纯粹是耍流氓。

举个栗子:1999年6月4日,日本东邦生命相互保险公司破产时,

资产额:21870亿日元+2400亿日元(品牌价值)=24270亿日元

负债额:28400亿日元-530亿日元(责任准备金缩减至原来的90%)=27870亿日元

债务超额:3600亿日元

(1999年汇率:1人民币兑换13.768日元)日元转化为人民币再结合当时的物价对比一下。惊讶吗?但别喊出声。

3.

那些“小公司”的偿付能力怎么样的?

“偿付能力很重要”如果真的十分非常害怕保险公司没钱赔,那特别关注“偿付能力”吧。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实际资本是资产-负债(净资产)

最低资本是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的资金(吸收资产风险、应对承保风险)

保险的监管机构特地对偿付充足率做出了相关规定,处于不同范围的保险公司会有相对应的措施。

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强制停止新业务开展

2.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与120%之间的公司会成为重点核查对象。

3.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20%正常运营。

当然,凡事有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不是越高越好,偿付能力充足率过高往往反映资金的利用率低。

和偿付能力一样,风险综合评级也是我们了解保险公司资金安全性的重要依据。

风险综合评级共分ABCD4级:

A级:指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

B级:指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

C级: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D级: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只有B类及以上,才算达到监管的“及格线”。(这也是我们老百姓放心“购买线”)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也已经全面实施“偿二代”监管体系,其严格程度更甚于欧盟监管体系。

保险圈有这么一种说法:如果一家保险公司持有监管部门最低要求以上金额的资本金,这家公司在接下来一年中就有超过99.5%的可能性不会破产。

说到保险公司破产,又是一个大家从买保险前就开始替大佬们操心的问题:保险公司会破产吗?

理论上,《保险法》允许保险公司破产。但从国情上来说,保险公司破产真的很难啊!

保险公司成立很难,保险公司破产更难,别问为什么。自我们大中华保险体制改革以来就没有保险公司破产过。

就算以后会有,银保监会也会在保险公司宣布解散时介入到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等过程里,从而保障保险合同的利益。

这么严格的监管体系,保监爸爸防微杜渐,决不允许一个掉队生最后才被发现;

这么赚钱的保险牌照,资本爸爸趋之若鹜,决不忍心一个牌照被破产给浪费掉。

对于那些真的故意危险掉队、隐瞒不报的后进生,还有保险保障基金兜底。

这位保险保障基金爸爸就更加牛掰了,作为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

截至2018年9月30日,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达1252亿元。这笔巨款就救济过三家公司,这正是人们所熟知的新华人寿、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和前两天刚易主的安邦保险(大家保险)。保险保障基金牵头,也会有一些想分蛋糕的财团接盘。

你看,现在他们也发展的好好的吧。

4.

那些“小公司”的理赔速度怎么样?

当你还在为保险公司理赔不及时考虑时,监管机构早就已经帮你们想好对策了。

《保险法》二十三条:要求保险公司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也要三十天内作出核定,然后对赔偿责任在十天内做出赔偿或者达成协议。

事实上,各家保险公司比条款规定的反应的更快。

理赔时效,统计期间: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数据来源:北京健康保险信息平台,理赔天数=结案日期-索赔日期+1

该表格一共统计了41家寿险公司和19家财产险公司,行业平均时效为2.01。细心的朋友就会发现排前10名的都是平时比较少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公司,反而平时我们认识的那几家大公司稍逊色一些,虽然差别不大,但也足以说明“小公司”们的理赔时效并不比那些大公司差。

5.

那些“小公司”的保险产品怎么样?

前面的数据粗略显现了“小公司”的实力与决心。下面通过产品来感受下“小公司”诚意。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详细的产品测评,这里不说了,给个眼神给你,你自己领会。

结论

那些“小保险公司”,真的不是小保险公司。

产品合适自己,就放心购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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