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按中止键,韶能股份“无实控人”局面难终结

司法拍卖按中止键,韶能股份“无实控人”局面难终结
2020年04月02日 17:46 金色光-投资有道

“本场拍卖已中止!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月24日,随着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韶能股份(证券代码:000601.SZ)的股票拍卖页面出现上述提示,宣告备受瞩目的“宝能系”入主韶能股份愿望落空。

这场前期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戛然而止”的股权拍卖因何而起?姚振华所掌控的“宝能系”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股权拍卖戛然而止

根据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韶能股份)官网信息显示,这家成立于1993年6月,1996年8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以能源、生态植物纤维制品、精密(智能)制造投资开发与经营为主营业务。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81亿股。第一大股东为“宝能系”的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持股比例19.95%;第二大股东为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工业资产”),持股比例14.43%。

不过,韶能股份官网未显示的第三大股东乃是持有8328万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7.71%的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创沅”),该公司正是3月24日这场司法拍卖中的主角。

今年2月2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3月24日10时至3月25日10时对日昇创沅持有的76379302股(占比91.72%)韶能股份股票进行公开拍卖。来自司法拍卖平台的数据显示,该笔股权起拍价4.59亿元,评估价5.11亿元。3月24日正式开拍前,有1人报名参拍,并吸引了超过68万人次围观。

日昇创沅何以“沦落”至被司法拍卖所持有的韶能股份?韶能股份3月24日公告称,原因在于日昇创沅身陷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4民初51870号】《民事调解书》的被执行人之一。

我们查阅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28日公示的(2019)粤0304执异106号执行裁定书,注意到【2017粤0304民初51870号】《民事调解书》彼时已发生效力,且日昇创沅确认截至2018年4月16日,尚欠申请执行人龚某借款本金4500万元整、自2017年11月19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的本金利息,以及向龚某支付律师费及担保费43.6万元。但该公司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龚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实,因为该起案件,日昇创沅所持8328万股韶能股份股票于2017年11月22日起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解冻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但法院于今年3月3日提前解除了司法轮候冻结,想来此举就是为3月24日进行司法拍卖。

令人意外的是,拍卖于当日10时开始不久即告中止,竞买记录显示为零。究其缘由,根据韶能股份当日公告,日昇创沅与所涉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新债权人及申请执行人肖某(龚某与之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故停止对日昇创沅所持韶能股份拍卖。

“宝能系”实控猜测落空

有投资者认为,日昇创沅之所以与新债权人达成和解,主要是不希望以被拍卖的形式放弃持有的韶能股份股权。尤其一旦手中股权被拍卖,“资本市场野蛮人”姚振华所掌控的“宝能系”很可能变成韶能股份事实上的实控人,显示“姚老板”对该企业前景看好,身为韶能股份第三大股东的日昇创沅更加不愿意此时放弃股权。

投资者所言或许有点“浮想联翩”,但姚振华掌控的“宝能系”,此番确实在入主韶能股份一事上落空,且让我们看看此间“奥妙”何在。

首先,根据韶能股份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公告,截至当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依次为前海人寿、韶关工业资产、日昇创沅。“公司股权分散,任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均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且上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安排之行为和事实,公司不存在拥有控制权的股东……韶关市国资委已确认公司为国有参股企业,不再是国有控股企业。”由此,韶能股份的控股股东已从韶关工业资产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从韶关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控人。

其次,尽管韶能股份官网显示,其第一大股东是前海人寿,实际上官网未及时更新。根据3月2日韶能股份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海人寿将其持有韶能股份2.16亿股普通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通”),后者已成为韶能股份第一大股东。

需要注意的是,前海人寿与华利通同在钜盛华旗下。而钜盛华的控股股东是实控人为姚振华的宝能集团。鉴于“宝能系”旗下华利通持有韶能股份总股本的19.95%,与作为韶能股份第二大股东的韶关工业资产14.43%的持股比例差距甚小,故市场此前普遍预期,以华利通为“代表”的“宝能系”与韶关工业资产都将参与3月24日进行的日昇创沅所持韶能股份竞拍,以争夺韶能股份的控股权,“终结”后者无实控人的局面。甚至有投资者认为,3月24日正式开拍前的那位报名参拍者,就是姚振华“本尊”。

但目前来看,随着司法拍卖中止,“宝能系”借此实控韶能股份的猜测,短期内恐怕难以达成,后者持股5%以上前三大股东排名未变,而其无实控人的状态也仍将持续。

前海人寿“抽身”,回归保险本源?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本次司法拍卖前,姚振华将19.95%的股权从前海人寿转让给同由其控制的华利通,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在3月4日下发的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韶能股份就“在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两家公司之间转让你公司股份的具体原因及必要性”作出解释。

对此,韶能股份回复称,虽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但两家公司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有不同的经营发展模式与商业利益考量。其中,“前海人寿近年来持续深化业务转型,聚焦价值、品质,服务实体经济,坚决回归保险本源。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进一步优化前海人寿资产配置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运营风险,有利于前海人寿整体发展需要。”

回溯以往,前海人寿在运用险资方面不乏“不良记录”。典型如2017年2月,原保监会向前海人寿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都涉及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行为。如根据原保监会当时政策,保险公司可以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将上限再放宽至40%,前提是超过30%后进一步增持的必须是蓝筹股。但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却投资多只非蓝筹股。又如,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在某银行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再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以间接投资股权方式,认购深圳某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只基金份额,相关基金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等方面未达到原保监会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

拿投资韶能股份来说,前海人寿自2015年来一路加仓。2015年7月,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韶能股份54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首次达到举牌线。8月3日至8月7日,前海人寿二度举牌,买入韶能5404万股,持股比例增至10%。8月12日至8月13日,其第三次度举牌韶能股份,持股比例升至15%。

此番前海人寿从韶能股份“抽身”,希望诚如韶能股份所言,是为了“坚决回归保险本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事实上,保证保险资金合理、健康使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早就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以险资举牌为例,2014年至2016年,一些中小险企借万能险资金,以二级市场竞价参与举牌,或快进快出牟取高额回报,或以高杠杆争夺股权。为此,原保监会自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连续下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严治市场乱象。直到2019年1月,银保监会再度鼓励险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的投资优势,加大险资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化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鼓励险企使用长久期账户资金,增持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效发挥保险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

3月17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称,银保监会将继续鼓励支持保险资金在合规前提下,增加价值投资。

3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再度明确,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在审慎监管的原则下,对偿付能力充足率比较高、资产匹配状况比较好的保险公司,允许其在现有权益投资30%上限的基础上,适度提高投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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