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万元建设工程质保金拖了近三年不退返
建设方:施工内容存在质量缺陷
包工方:过了缺陷责任期,不认可
“
这家公司拖欠我们
60多万元近五年不还!”9月3日,陕西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波宏这样说
工队退场近五年
质保金仍未拿到
陕西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安公司)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
2013年9月20日,该公司承接了中交第二公路局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局铁路公司)贵州一工程项目道路路基施工项目。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双方于2015年11月10日签订了施工完成退场协议书,这标志着施工任务全面完成。按照合同约定,中交第二公局局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总额中扣除5%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共69万余元。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质保金是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保金。
依据《办法》规定,中交二局铁路公司最迟应在
2017年年底退还质保金。然而,从2017年11月2日至今近三年时间,姜波宏进行了屡次催要,未拿到质保金。
双方意见迥异 商谈不欢而散
9月3日下午,姜波宏已连续3天前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33号的中交二局铁路公司再次商谈。中交二局铁路公司纪委书记余晓军、行政企划部副经理柴国栋、后项目管理处经理宗光磊等人代表公司进行了情况说明。
该公司纪委书记余晓军说,中交二局铁路公司于
2017年9月19日获悉,项目业主方于2016年下半年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缺陷,遂指定第三方公司进行了修复,产生费用369.8万元。中交二局铁路公司方最终意见为,博安公司所承建施工内容存在质量缺陷,业主已委托第三方进行了修复,中交二局铁路公司在该工程合同总额为1176万元中,按5%
扣留的质保金
69.2万元
不予退返,如果博安公司一再索要,建议其走法律途径。
姜波宏也表达了自己观点。他认为中交二局铁路公司协商代表人隐瞒事实真相、颠倒是非。自己讨要质保金,该公司推诿四年之余不予解决。
2017
年至今,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诿不予支付。
“
请还我的血汗钱!
”
姜波宏当场表示,请求与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系中交二局铁路公司上级公司)法人代表赵桢远及中交二局铁路公司法人代表瞿东明
进行谈判。
3日下午,双方在质保金退返一事上意见未达成一致,商谈不欢而散。
“工程质量有缺陷”存蹊跷 博安公司叫屈
“
他们在搞鬼。
”
为什么博安公司叫屈呢?姜波宏认为中交二局铁路公司在质保金退返一事上耍赖。
“
缺陷责任期过后,该公司项目部、计合部负责人曾主动问我质保金退返到账没有。四年后才说施工质量有缺陷,而且没有书面通知,这不是耍赖吗?
”
姜波宏如是说。
2017年11月3日、12月5日,姜波宏先后通过微信向所承包工程项目段计合部部长杨晓博索要质保金。2018年2月1日,依据杨晓博2018年1月24日的主动要求,姜波宏向其提供了博安公司的银行卡账号。2018年2月8日,杨晓博还主动询问姜波宏“
钱到了吗
”
。查账后发现退费未到账,姜波宏于
2018年2月13日向杨晓博回复“
钱没到账
”
。
2018年5月4日,姜波宏再次催要时,杨晓博却告诉他由于公司年度审计,年底才能退返质保金。
由于人事调整,
2018 12月9日,姜波宏主动与所承包工程项目段收尾工作负责人柯玉明,联系质保金退返一事。2019年1月5日、5月31日、6月17日、6月24日、7月8日、7月29日数次与柯玉明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商谈质保金退还一事,但无实质性进展。2020年1月3日,退返质保金一事又被交接到中交二局铁路公司经营核算部副经理宗光磊手中。
姜波宏说,此后,他经过多次联系,于
2020年1月18日,在中交二局铁路公司与余晓军等人进行了面谈,在此次面谈协商中,中交二局铁路公司抛出博安公司所承建施工内容存在质量缺陷业主已修复的说法,说是要扣一部分质保金。但姜波宏对“
施工内容存在质量缺陷
”
说法不认可,而且此时已经超过缺陷责任期两年多,无奈之下,姜波宏同意让步到退返
65万元,余晓军请示公司后,公司总经理瞿东明不同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另外,
2020年的9月3日的协商现场,中交二局铁路公司答复,至今未向博安公司发出施工内容存在质量缺陷的书面通知。
扣留
69
万元工程质保金何日退返,陕西舆情报告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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