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征信业管理规定 中银消费金融被央行处罚10万元

违反征信业管理规定 中银消费金融被央行处罚10万元
2018年10月17日 14:49 一本财经

10月16日,央行官网发布对中银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中银消费金融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10月10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中银消费金融今年第2次被罚。5个月前,中银消费金融也收到上海银监局开出的罚单。 今年5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上海银监局对中银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27号)。 决定书显示,被罚当事人为中银消费金融(主要负责人黄志刚),2016年7月,该公司在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上海监管局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没人民币合计138.68万元。 据了解,以贷收费是指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而这也是消费金融领域首张因“以贷收费”违规行为开出的罚单。 资料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是经银保监会获准建立的全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 目前,中国银行对中银消费金融占股40.02%,为第一大股东,此外,百联集团占20.64%,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占12.56%,分别为第二、第三大股东。其它股东成员还包括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杉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银香港公告,中银消费金融2017年营业收入超40亿元,同比增长70.65%;净利润为13.8亿元,同比增长157.78%。中银消费金融超过招联、捷信,成为2017年净利润最高的消费金融公司。

来源:央行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