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再增新诉讼 公司已就判决生效案件进行赔付

尔康制药再增新诉讼 公司已就判决生效案件进行赔付
2019年09月19日 10:43 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9月18日晚间,尔康制药发布新一期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从公告内容看,尔康制药此前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一案仍在持续发酵。此外,在相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尔康制药已开始就一审判决生效的案件进行赔付。

记者从公告中看到,尔康制药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涉及新增8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912,878.22元。截至公告日,共有828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累计诉讼金额超过5.28亿元。法院已对其中818起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的金额合计超过7000万元。目前,公司已开始就一审判决生效的案件进行赔付。

令尔康制药陷入诉讼漩涡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该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的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从此前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看,经证监会查明,尔康制药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1、2015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800多万元,虚增利润1500多万元,分别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1.03%,净利润的2.62%。 2、2016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超过2亿5千万,虚增净利润超过2亿3千万,分别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8.61%,净利润的22.63%。证监会认为,尔康制药于2016年4月、2017年4月分别公告了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决定对尔康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帅放文、刘爱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相应罚款。

证监会的上述处罚决定给了投资者依法维权的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1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被投资者集体维权之际,尔康制药的净利润也出现下滑。尔康制药此前发布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0亿元,同比下降41.10%。

关于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尔康制药在公告中表示,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处于产业升级变革调整期,受医保目录调整、市场行情波动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下游成品药制剂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调整销售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药用稳定剂、药用溶剂等部分药用辅料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淀粉及淀粉囊系列产品毛利额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

不过,虽然半年报实现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又频遭投资者的诉讼维权,但尔康制药的现金流依旧充分。公司在7月1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尔康制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目前,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活动正在进行中,尔康制药表示上述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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