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误买公司股票构成违规 飞乐音响发致歉公告

监事误买公司股票构成违规 飞乐音响发致歉公告
2019年10月22日 16:59 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10月21日晚间,飞乐音响发布《关于公司监事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称近日获悉公司职工监事金艳春的证券账户因误操作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获知金艳春的上述违规行为后,要求其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公告显示,经与金艳春女士核实,金艳春女士的股票账户通过移动交易软件参与了证券公司α波产品,该产品是一个AI智能投资组合,每周一跟投新发布的投资组合,并在下一个周一的开盘时点,全部自动卖出。由于该产品中股票组合涉及股票种类繁多,组合自动下单,金艳春女士在参与该产品时,未察看股票组合中的个股,也未知本期股票组合中出现公司股票。因此金艳春女士于2019年10月14日采用了组合自动下单的方式,进行跟投操作,误买入公司股票500股,成交平均价格4.10元/股。

由于公司已预约于2019年10月31日公告披露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因此上述买入股票时间处于定期报告前30日内,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职工监事的证券账户因误操作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此事引起了部分投资者的关注。除此外,飞乐音响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的后续进展,也牵动着部分投资者的神经。

记者从此前公告获悉,2019年7月3日晚间,飞乐音响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证券维权律师介绍,若证监会在充分调查后,确认飞乐音响信披违规属实,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相关受损股民将可维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7月3日收盘时持有飞乐音响,并在2019年7月4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在2018年4月12日收盘时持有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都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司官网显示,飞乐音响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其股票也是新中国第一批上市流通的股票。目前,公司以渠道业务和工程业务为发展的双引擎。渠道方面,通过遍布全国乃至全球的渠道销售高端差异化的照明产品和场景化的专业产品解决方案;工程方面,将以照明系统解决方案为业务抓手,从照明到智慧照明再到智慧灯网,逐步向平台化运营转型。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背后,飞乐音响的经营也正面临困境,近两年业绩出现不同程度下滑。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33.02亿元,同比下降39.35%,净利润亏损32.95亿元。进入2019年后,飞乐音响依旧没有能够改变亏损的命运,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收14.73亿元,同比下滑5.27%;净利润亏损3.2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11亿元。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目前部分投资者对飞乐音响的关注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当前正值三季报披露时期,飞乐音响三季报中的各项经营数据势必引起部分投资者的关注;二是证监会经过调查审理,是否能够确认飞乐音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于部分投资者的上述关注点,本栏目也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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