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ST天业: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2019年12月10日 10:52 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12月9日晚间,ST天业发布公告称,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9年10月25日10时至2019年10月28日10时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被司法拍卖,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竞得上述股票。11月12日,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公司上述股票所有权归高新城建所有。近日,ST天业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天业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已过户至高新城建名下。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ST天业股份为173,995,648股,占总股本的19.6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天业集团持有ST天业股份为167,203,571股,占总股本的 18.90%。由于目前ST天业股东持股较为分散,拍卖过户完成后,ST天业将暂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外,其他消息面上,部分投资者关注的ST天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也有了结论。10月25日,ST天业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此案受损的投资者正式有了维权依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买入,并在2018年5月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ST天业存在五大违法事实: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四、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五、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ST天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曾昭秦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此外,证监会还决定对曾昭秦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级市场方面,ST天业自去年5月16日公司股票复牌后曾连续收出26个跌停,让此前持有ST天业的投资者遭受较大损失。如今,证监会对ST天业的行政处罚正式下达,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以便尽早挽回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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