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投入闲置自有资金1.6亿元 再度开展委托理财计划

亿晶光电:投入闲置自有资金1.6亿元 再度开展委托理财计划
2019年12月12日 17:13 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12月12日盘后,亿晶光电发布最新期《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其中显示,亿晶光电于2019年 12月11日签署合同,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 天)”产品。亿晶光电投入理财本金16,000 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60%,预计收益金额48万元。

2019年至今,亿晶光电已开展过多起委托理财行动。公告显示,自2019年9月6日至今,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产生的实际收益为208.67万元。

而在9月6日和8月2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常州亿晶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赎回产生的实际收益超过936万元。如此算来,亿晶光电委托理财产生的实际累计收益已经超过1144万。

信息显示,亿晶光电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始于今年年初。2019年1月30日,亿晶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拟使用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户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委托理财期限为2019年内,即任一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得晚于2019年 12月31日,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亿晶光电的现金流比较充裕,这对公司未来持续的经营发展以及部分股民来说,无疑都是好消息。据记者了解,去年5月份,亿晶光电曾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进而遭到受损股民的维权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并在2017年5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依法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关于上述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亿晶光电提起的诉讼事项进展,亿晶光电曾在2019年11月27日有过披露。当时公告显示,2019年10月25日至2019 年11月27日期间,亿晶光电新增收到8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8,253,619.42元。

截至2019年11月27日,亿晶光电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052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不包含3起因原告未按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被法院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的案件),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114,831,268.52元(该金额为原诉讼请求金额,未考虑部分案件变更诉讼请求金额或撤诉的情况)。

记者据交易软件查询获悉,亿晶光电的研发中心承担多项国家级科技研发项目,拥有170多项专利成果。亿晶光电电池组件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不断提高,“EGing PV”已经成为国内外光伏行业的知名品牌。目前亿晶光电股东总人数超过5.6万余户,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受损的股民势必不少,公司或将面临众多中小投资者的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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