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涉及多项事项 收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ST红太阳:涉及多项事项 收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2021年05月18日 14:54 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5月18日,记者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针对ST红太阳2020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深交所已对其下发年报问询函。

深交所网站显示,ST红太阳《2020年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297,568.47万元,应收南京昇瑄昊琦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二家公司款项8,200.00万元,预付款项余额中包括预付南京远帆化工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的余额合计为9,698.47万元,由于ST红太阳未能提供有关上述事项的充分资料,年审会计师无法就上述应收关联方款项的可收回性和上述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此,深交所请ST红太阳说明公司未能就上述事项向年审会计师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不配合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的情形。此外,深交所还提出请ST红太阳说明公司上述8,2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9,698.47万元预付款项的形成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名称、是否关联方、相关交易的具体内容和同行业业务模式惯例、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是否符合商业逻辑等要求。

据天眼查APP显示,早在约一年前,ST红太阳便被爆出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2020年4月30日,ST红太阳披露的有关经营业绩和专项说明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含其关联方)在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共新增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6.84亿元,至当年末还有超过29亿资金未予归还。

爆出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两个多月后,2020年7月6日,ST红太阳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红太阳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在2020年7月6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0年7月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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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监会对ST红太阳的立案调查进展,今年5月7日,ST红太阳称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天眼查APP显示,ST红太阳是一家上下游一体化、以农药及三药及三药中间体业务为主体的企业,主营环保农药、三药及三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生物医药的生产销售和农药产品包装物制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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