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鼎:立案调查有进展 控股股东所占资金仍未归还

ST华鼎:立案调查有进展 控股股东所占资金仍未归还
2021年07月30日 17:31 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7月30日盘后,ST华鼎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称针对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一事,公司尚未收到最终结论性决定。不过同份公告显示,虽然ST华鼎尚未收到最终结论性决定,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6月28日对ST华鼎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历史公告显示,证监会已查明ST华鼎涉嫌两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8年至2019年,ST华鼎通过预付采购款、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及建筑方付款,资金通过中间账户过账,最终转入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集团”)及其控制主体或代三鼎集团偿还债务。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14.97亿元,余额5.9亿元。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披露义务,亦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共同借款情况。2019年5月9日,三鼎集团以员工骆某有名义与张某春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59亿元。2019年8月8日,ST华鼎与张某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ST华鼎为该笔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协议有ST华鼎公章、丁尔民印章。ST华鼎未按规定履行临时披露义务。

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最终对ST华鼎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2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7月30日同日,ST华鼎还对公司涉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的进展作出披露。经公司自查,ST华鼎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78,500,00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7%。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此外,截至7月30日公告日,ST华鼎涉及的四笔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其中三笔违规事项债权债务及担保责任等都已消除,剩余一笔因违规借款涉及诉讼的案件(出借人为张瑞春一案),通过沟通协商已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解除相关诉讼保全措施,公司因本事项涉及诉讼被冻结的资金已全部解冻,恢复正常使用。

天眼查APP显示,ST华鼎始创于2002年,专业从事高品质、差别化民用锦纶长丝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高端服装面料、无缝内衣、针织服饰、袜子等行业。对于ST华鼎涉嫌信披违规事件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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