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ST大洲或存暂停上市风险

星ST大洲或存暂停上市风险
2020年01月21日 10:57 红刊财经

作者:木木

*ST大洲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就公司目前存在的相关风险进行提示说明。记者从中了解到:公司因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如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另根据相关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即使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除了上述风险,记者还注意到,在2019年12月16日公司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了解,最终的结果还需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在2017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对于*ST大洲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看到:一、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为陈阳友、刘瑞毅及讷河瑞阳二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蔡来寅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新大洲为尚衡冠通对张天宇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针对*ST大洲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海南监管局拟决定:对新大洲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阳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磊、许树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天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仍会持续关注。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