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 | 如“我”在诉——判后答疑解纷,息诉服判止纷

大荔法院 | 如“我”在诉——判后答疑解纷,息诉服判止纷
2024年04月26日 21:22 陕西法制网

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判后经过释法明理和调解,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于当日履行调解内容,真正实现了“服判息诉”。

2021年初至2022年末,原、被告在恋爱期间原告为被告微信绑定其银行卡亲情付功能并为之购买衣物生活用品等共计花费数万元。后因多种原因双方未能步入婚姻殿堂。原告就恋爱期间的赠与财产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已解除赠与并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了解该案的矛盾症结后,为从源头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茹少男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始终无法统一。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但承办法官深知,案件虽已审结,但纠纷仍未化解,对于跨省诉讼的原告来说,二审诉讼势必给当事人增加诉累。

秉持着实质化解纠纷的立场,承办法官在判决发出后持续跟进调解工作,向原被告双方从情、理、法不同角度进行释明,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并进行了履行。

该案就是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公正审判与情理释明相结合,延伸司法服务,做好司法审判的“后半篇文章”,既解法解,又解心结,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通过判后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既及时保障了原告的权益,又彻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服判息诉人和。

作者| 魏敬之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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