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度Law
河北省承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致文,被指在办公场所殴打女下属,当地派出所据此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涉事女下属认为,马致文行为系“多次殴打”,仅被罚款500元属“处罚过轻”。她向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作出的处罚决定,由罚款改为拘留10日-15日的行政处罚并罚款。
9月20日下午,“法度Law”分别致电承德市司法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头道牌楼派出所(下称“头道牌楼派出所”)和双桥区人民法院,承德市司法局办公室张主任表示,“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案件”“请等待官方发声”。
头道牌楼派出所表示,无法线上核实身份,不方便回应。
此外,“法度Law”多次致电双桥区人民法院,截至发稿前,未接通。
9月20日9时许,公众号“经邦济民”发文称,2025年8月28日上午,因一句口角以及女下属疑似手机播放音乐等原因,马致文局长在其办公室门口三次折返用脚踢踹女下属。女下属右肘部皮肤擦伤。司法鉴定报告显示,该女下属构成轻微伤。
据文中提供的《答辩状》显示,该纠纷的视频中共存在“踢踹”行为3次,第一次发生在门里,楼道两侧视频均看不到具体情形;第二次蹭到举报人腿部;第三次踢到举报人下肢。

文中称,该女下属在被殴打后报警,并告知马致文不要离开,警察很快就到。马致文则快步离开案发现场。
头道牌楼派出所当日依法受案,并于2026年3月作出处罚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派出所对马致文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该女下属认为,马致文系“多次殴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派出所仅作出罚款处罚属“处罚过轻”。并因此向双桥区派出所申请撤销上述“处罚决定”,由简单罚款改为拘留10日-15日的行政处罚并罚款。
文中介绍,截至目前,马致文对被打的女下属没有任何道歉或赔偿表示。

公众号“法治承德”显示,2025年12月25日,即事发后4个月,马致文还曾出席“全市司法所长工作经验交流系列活动”,并在会上对全市基层司法所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二要正视问题,补齐短板、三要找准定位......不断提高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水平,夯实司法行政基础等。

公开资料显示,马致文,男,满族,1971年2月出生,河北滦平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河北公安学校,后通过自考完成法律、公安管理专业学习,又在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完成法律专业深造,现任承德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时兼任市戒毒管理所第一政委,长期在政法一线履职,历经基层派出所、公安刑侦治安、地方党委政法委、区县政府常务等多个岗位历练,2020年12月起正式主持承德市司法局全面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承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
(综合自公众号“经邦济民”“法治承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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