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授被树砸死,清华大学是否应担责?律师解读

女教授被树砸死,清华大学是否应担责?律师解读
2025年06月20日 22:15 记经典时刻

来源:法度Law

6月20日,清华大学发布公告,就此前张爱玲老师被树木砸中不幸身亡事件回应。

公告称,为学校提供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的校外企业于校内焊接馆附近违规进行枯树移除作业,树木倒下砸中一名路过的校内人员家属。伤者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经全力救治无效不幸去世。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进行事故调查,学校已成立专门工作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并启动校内问责程序,同时对校园相关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安全。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北京语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张爱玲于6月15日在清华大学校内骑自行车时不幸被树木砸中离世。

张爱玲老师

6月19日,该学院一名学生表示,学院于16日在内部发布了讣告,并在17日于北京八宝山举行了张爱玲老师的追悼会。

据北京语言大学网站介绍,1967年出生的张爱玲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语言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国际商务谈判专业委员会理事。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2部、双语教材2部,主持完成科研项目5项,2009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19年获评北京语言大学第三届教学名师。

律师解读

这一事件令人痛心,也让大众聚焦到一个关键问题:在这起悲剧中,清华大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景峰律师告诉“法度Law”,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大学作为校园树木的管理人,若存在维护管理不善的情况,比如未及时对病枯树木进行处理、未对可能倾倒的树木采取加固等防护措施,导致树木砸死人,大学通常会被认定存在过错,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如果大学能证明自己已尽到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如定期检查、及时修剪等,而树木是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导致砸人,则可能无需担责。本事件若经调查,树木倾倒是因校外企业违规作业导致,且学校能证明自身日常管理并无疏漏,那么学校可能不承担主要责任。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向“法度Law”表示,校园属于公共场所,清华大学校方作为管理者,有义务保障校园内人员的安全,包括对校外企业在校园内作业进行有效监管。因此,清华大学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对校外企业的违规作业进行有效监督、监管和及时制止,如果未对作业履行监管义务,或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胡青春律师表示,校外企业作为枯树移除作业的直接实施者,应遵循安全操作规范,如做好现场警戒、确保作业流程合规等,如果涉事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违规作业致人死亡,存在明显过错,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校外企业作为作业主体,违规操作导致树木倒下致人死亡,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此外,如果作业企业被认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调查认定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除会受到行政处罚外,施工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有关人员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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