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则落款为长安区人民法院的《道歉信》的声明

关于一则落款为长安区人民法院的《道歉信》的声明
2025年12月02日 19:19 粉巷财经

12月1日,陕西本地媒体以广告形式发布了一则落款为“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道歉信》,其中涉及粉巷财经平台的相关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对我平台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道歉信》中关于“……粉巷财经……发布的《西安翻译学院‘继承风波’升级:举办者之争涉事双方均已报案》等文章”的表述毫无事实依据,粉巷财经全平台从未发布过任何有关西安翻译学院继承一事的报道,且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1民终17397号民事判决书中也并未存在粉巷财经发布过相关报道或存在任何侵权行为的表述。该《道歉信》中的错误关联已构成对我平台的不实指称。

二、经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沟通确认,该则公开发布的《道歉信》未经该院常规审核流程及常规授权发布流程。

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表示,将查实原委,厘清责任,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目前,相关媒体发布的《道歉信》电子版已经删除。

四、这种不负责任的发布,损害了粉巷财经平台的声誉。我们对此表示谴责,同时保留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特此声明!

附:12月1日媒体发布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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