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80后庄家:操纵妖股大赚1.7亿,另两股大亏3.6亿,被证监会催债!

一个80后庄家:操纵妖股大赚1.7亿,另两股大亏3.6亿,被证监会催债!
2017年12月18日 20:09 牛熊君

很多投资者有个根深蒂固的心结,就是市场上有庄家,庄家能够操纵股价,而且总能成功的洗劫小散。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

最近证监会的一纸处罚公告将一个1982年出生的庄家暴露于台前。

2017年12月上旬,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吴峻乐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操纵“新华锦”价格,处罚100万元。

说起吴峻乐,这位1982年出生的深圳福田“股神”,2015年曾因操纵妖股特力A而闻名于市场。

据证监会2016年4月25日作出的行政处罚显示,2015年7月10日至8月28日共有35个交易日,中鑫富盈、吴峻乐合谋连续大量交易“特力A”,且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24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7个交易日,其中8月26日,交易数量占市场成交量的33.59%。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特力A”股票价格分别获利1.47亿元和1.74亿元。

2015年7月10日到8月28日“特力A”的走势图,从7月9日的9.88元起步,短短28个交易日涨到了最高51.99元

最终,中鑫富盈、吴峻乐因操纵“特力A”分别被给予违法所得“没一罚三”、“没一罚二”的罚款,罚没共计11亿余元。其中对吴峻乐操纵特力A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4亿元,并处以3.47亿元罚款,金额总计5.21亿元。而在2015年下半年,特力A股价三个多月里突然暴涨7倍,成为名噪一时的妖股。因这一处罚,吴峻乐也得以闻名于市场。

但大家只记住了所谓“股神”的风光之处,却忽略了其不堪的一面,也从侧面说明所谓的庄家或股神,能在短期内操纵股价但并不一定能成功。

其实,在特力A的同一份处罚书中就显示,在2015年7月20日至8月28日期间,7月20日至8月28日共有30个交易日,中鑫富盈、吴峻乐在每个交易日均交易了“得利斯”。我们看下交易细节:

1、申买量排名第一的有17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的有15个交易日,其中8月24日,交易数量占市场成交量35.49%。卖出“得利斯”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1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4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个交易日,即8月26日,卖出量占市场成交量66.55%;

2、持股数量占流通股超过5%有15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数的50%;持股数量占流通股超过10%的有5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数的16.67%;其中8月24、25日持股量最高,均为4,916.50万股,占流通股的11.25%。

3、7月20日至8月28日,中鑫富盈、吴峻乐买入“得利斯”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有19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元的有11个交易日,超过10,000万元的有7个交易日,其中8月18日,买入“得利斯”10,233,470股,成交金额19,000万元,占市场总成交金额的42.70%。

4、中鑫富盈、吴峻乐有9个交易日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得利斯”,占总交易天数的30%,总量达到30,444,004股。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得利斯”的数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5%的有3个交易日,8月7日达到20.22%。

成交量之大,持股比例之高,足以说明资金实力与操纵实力,然并卵的是,中鑫富盈、吴峻乐操纵“得利斯”股票价格分别亏损3351万元和1.85亿元。

除了操纵“得利斯”之外,根据2017年12月4日证监会的公告,吴峻乐还在2015年期间操纵“新华锦”。主要操纵手法在于:

1、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期间共136个交易日,“新华锦”累计停牌19个交易日,实际共117个可交易日,以下简称涉案期间),账户组有112个交易日连续大量交易“新华锦”;

2、对倒交易:涉案期间,账户组有27个交易日对倒“新华锦”,对倒总量达到523万股。其中,2015年6月23日对倒量占市场成交量的比例达到最高,为15.38%,当日对倒量占账户组卖出成交量比例为94.22%,占账户组买入成交量比例为40.47%;

3、虚假申报:涉案期间,账户组在88个交易日申报撤单共计566笔,其中1分钟内撤单的有153笔,5分钟内撤单的有272笔,10分钟内撤单的有326笔;委托买入撤回量占当日总委托买入申报量的比例大于5%的有10个交易日,大于10%的有5个交易日;

4、尾盘拉升:尾市交易把股价从跌停板拉涨4%:2015年8月3日14时45分48秒至14时59分16秒,账户组申买10笔共3,263,200股,全部成交,股价由跌停价18.23元拉升至最高的19.00元,涨幅4.22%。次日,账户组卖出股票5,228,164股,卖出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为12.92%,排名第一;

5、拖拉机账户: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吴峻乐控制使用“厦门信托-凤凰花香二号”等10个信托计划证券账户下挂的18个交易子账户和“罗鹏”等4个个人账户,在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操纵“新华锦”价格;

吃瓜群众看了,大呼牛叉之余估计也关心,组合手法般的操纵下来肯定能赚不少钱吧,对不起要让大家失望了,在新华锦这例股价操纵案中,吴峻乐操纵的结局是以亏损1.78亿元出局。证监会据此决定对吴峻乐处以100万元罚款,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综合算来,3个股价操纵案例中,吴峻乐从特力A赚来1.74亿,但在得利斯和新华锦案中分别亏损1.85亿元和1.78亿元,合计亏损3.63亿元。如果计算上特力A上的没一罚二的5.21亿元,吴峻乐合计财富要失去8.84亿元。

天价罚款但上巨亏,吴峻乐能应罚吗?

公告显示,吴峻乐在因操纵特力A被处罚后并未履行处罚决定,即便证监会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强制执行,但吴峻乐对证监会的欠款仍然“赖账”。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吴峻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未缴纳5.21亿元的罚没金,已于2017年7月28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可以说,吴峻乐是个典型的庄家案例,有操纵获利的,也有操纵大亏的。这也说明:市场短期可能被操纵,但没有一个人能够长期操纵着市场;庄家并不总是赚钱的,也有亏的很惨的时候。庄家收割了散户,但最终还是被证监会收割了。

只是,这罚款证监会能催得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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