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并在其官网公布。办法明确提及,交易所不得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将权益通过拆分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办法指出,交易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挂牌交易,不得将权益通过拆分、代持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同一发行人基于不同的资金用途、基础资产而发行的多期产品,每期产品投资人累计持有人数控制在200以内的不视为变相拆分。
投资者保护方面,办法提及,在交易场所参与交易的投资者,应当是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机构、合伙企业、金融机构依法管理的投资性计划,以及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且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
在本月稍早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在下发了《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与金交所合作的相关平台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通知指出,一些互联网平台明知监管要求(包括交易场所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等政策红线),仍然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大拆小”“团购”“分期”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
公开报道称,目前,大部分平台都已暂停发出金交所新标或下架了金交所标的,但也有一些平台还在继续推出金交所的相关理财产品。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点理财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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