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2000多笔,支出金额超千万,市民莫名被办北京农商银行储蓄卡

交易2000多笔,支出金额超千万,市民莫名被办北京农商银行储蓄卡
2020年06月17日 21:20 钱涨贵

被迫当了“千万富翁”,卡里支出超千万,“我”却不知情?

坐拥千万资产或许是不少人的梦想,而河南的沙先生,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因为遭遇冒名“被办卡”而“成功”实现愿望。5个月的时间里这张卡片交易2000余笔,支出金额超千万,天降的北京农商银行储蓄卡,让“老实人”沙先生倍感慌张。

“李逵遇李鬼” 莫名其妙多了一张银行卡

据悉,今年5月14日,沙先生去北京农商银行办理银行卡时,柜台工作人员提示说沙先生名下已有张一类账户卡,办卡时间是2018年。令沙先生不解的是,他仅两次到访北京,一次是2014年,另一次便是当下,那么“这张卡是哪儿来的?”

据此前报道,沙先生找到了开卡行位于西直河的分理处,银行提供的影像资料显示,当时去办理银行卡的是一位中年男性,乍一看和沙先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有几分相像,但仔细辨认并非同一个人。“经过笔迹比对,银行工作人员也承认该卡不是我本人所开。”(相关新闻链接:)

对此,沙先生对媒体表示,开卡人用的是我身份证上的照片和信息,但这张身份证的办理时间是2018年5月7日。我现在持有的身份证是2016年办理的,中间也没有补办过身份证啊。

从业内了解到,按照规定,银行为客户办理银行卡的时候需要联网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系统核查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从而方便、快捷地验证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也就是说,人证不合一的情况是不能办银行卡的,目前的情况下北京农商银行在办理流程上明显存在瑕疵。

实际上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一直是公安及监管打击违法犯罪的重点。2000年,央行正式下发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充分利用身份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审核办理人身份证件,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对于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针对这类问题,媒体也曾多次进行暗访和曝光,央视315还曾经针对冒名办卡此类情况进行过报道。央行也先后针对例如中国银行、长安银行等下属分支机构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高达千万的处罚。如此的监管重压之下,在《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下发20年的今天,为何北京农商银行为何依然出现此问题?北京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按照规定进行联网核查呢?

对于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三种可能,一种是银行对恶意申办人的甄别防范机制不健全;另一种则是银行片面追求银行卡市场占有率,将发卡量与业绩考核挂钩的情况,造成发卡环节审核不严。当然,也不排除沙先生自身信息泄露的可能。

账户异动频繁 2000多笔交易为哪般?

如果说沙先生的身份证被冒用还是一个小问题的话,那么账户的交易用途则让人细思极恐。

这张卡竟然在短时间内有2000多笔交易。据悉,通过挂失补办, 沙先生请银行提供了一份长达110页的交易信息回单。回单显示,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4月21日,这张银行卡几乎每天都有资金入账和转出,多则数万元,少则几元。交易次数也非常频密,在可以看到的材料中,仅2019年1月7日交易的次数就多达13次,共汇入70266元,转出27991元。交易的对象银行也各不相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甚至还有农村信用社,五花八门。从模糊后的交易对象来看,有的是三个字,有的是两个字,理应为个人。银行卡上的流动资金也不小。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回单上共有2075条交易记录,支出金额总计1064万余元。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来看沙先生的信息被盗后,并没有被办信用卡,而是办了借记卡,明显不是为了盗取财务,而账户交易如此频繁,交易金额小额分散,不排除被不法分子盗用洗钱的可能。

实际上,我国对于“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向来严惩不贷,也对金融机构在核实客户身份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同时,第十八条进一步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对于交易异常的账户,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也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不同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和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及其建立、维持业务关系的目的和性质,了解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从目前的结果来看,北京农商银行显然并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也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银行拒绝回应 律师:如若洗钱,轻则罚款,重则停业

那么,沙先生的这张凭空冒出的银行卡到底是如何出现的呢?是否如业内所说北京农商银行在此业务办理方面存在漏洞?沙先生名下的账户是否真的被别人用于洗钱呢?

对此,一点资讯在6月12日到6月16日期间先后多次联系北京农商银行对接媒体的相关负责人。期间共计联系了2位相关负责人,但是人虽然不同态度却出奇的一致。

第一位负责人先是沉默以对,翌日以在家隔离为由推荐给了另一位负责人。面对我们的提问,第二位负责人表示尚在调查,并不清楚具体情况。而当要我们向对方确认“这是否意味着,这起事件确实发生在咱们银行”时,对方称 “在没有完全清楚的情况下,不适合对外(回应)”。

对于沙先生遇到的问题,在第三方专家看来核心都在于北京农商银行是否尽到了对沙先生身份的审查义务所导致的。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魏广林律师分析认为,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银行是否对冒名办卡承担责任,需要看银行是否尽到了审查义务。目前银行审查主要还是结合相貌、年龄、口音等与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判断,存在一定比例的差错。银行的责任比例需要根据银行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而个人的身份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后应立即挂失补办。沙先生如果存在身份证转借、丢失未挂失等情形,则其自身对冒名办卡存在一定过错,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责任。

在是否涉嫌被用于洗钱的问题上,魏律师表示“冒名银行卡资金交易异常,存在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于洗钱的可能性,具体还需要根据资金来源、交易情况等综合判断。”但如若确认存在洗钱,银行则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情形,导致洗钱结果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银行处以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

北京农商银行“前脚”刚收550万大额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农商银行前不久刚收到来自北京银保监局的两张罚单,因该行存在12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责令改正,并合计罚款550万元。

其中,据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存在:错报小微贷款“1104”报表数据;违规审批、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开展债券代持业务;违规办理信托资金代理收付业务;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共7项违法违规行为,据此,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而13号罚单则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存在: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贷款资金变相支付土地出让金;部分个贷业务违反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员工行为管理薄弱,共5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据此,北京银保监局责令北京农商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2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1年,北京农商行就成立了“IPO领导小组”,将上市工作提上日程。但随后受股东更换、IPO审批放缓等因素影响,至今其IPO计划一直未能如愿。在《2020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中,北京农商行称其目前已全面完成法律、操作和流程层面的IPO工作。但这突如其来的两张巨额罚单的出现暴露出北京农商行的内控管理缺陷,筹备IPO超8年仍处于辅导期的北京农商行的上市之路或将再生波澜。

据了解,北京农商银行改制成立于2005年10月19日,是国务院首家批准组建的省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19年末,资产总额达到 9585.90 亿元,较年初增长 8.79%,正接近万亿关口。实现利润总额100.00亿元,同比增加10.37亿元,增长11.57%;净利润82.29亿元,同比增加9.77亿元,增长13.47%。

不过,报告期内北京农商银行实现利息净收入166.19亿元,同比减少9.64亿元,下降5.48%,在营业收入中占比88.22%。其中利息收入323.80亿元,同比减少3.10亿元,下降0.95%;利息支出157.61亿元,同比增加6.54亿元,增长4.33%。

此外,北京农商银行的拨备覆盖率也由2018年末的1068.87%“断崖式”下降至2019年末的398.24%。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