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配套印发了《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现在敲黑板,划重点。
在新规中有这么一条:
第十二条 银行、支付机构应根据《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关于风险防范能力的分级,对个人客户的条码支付业务进行限额管理:
(一)风险防范能力达到A级,即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可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
(二)风险防范能力达到B级,即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三)风险防范能力达到C级,即采用不足两类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四)风险防范能力达到D级,即使用静态条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
什么是静态条码?
就是商家把二维码准备好让你扫那种
也就是说,我们扫商家收款码的话
每天单个银行账户交易金额不超过500元
除了静态条码,还有什么码?
动态码!
微信或者支付宝中的付款码就是动态码的一种
这个就不属于500元的限额范围
但要视具体情况判定风险防范能力来确定限额
条码支付的发展经历了“一波三折”:2011年,央行同意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简称支付机构)在限定场景内试点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并提出严格的风险管理要求。到了2014年,在未建立有效安全措施、统一的业务规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背景下,部分支付机构采取持续补贴的方式广泛推广条码支付业务,人民银行对其采取了暂停线下条码支付业务的监管措施。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二维码支付机构通过改造扫码流程(如从用户扫商家改为商家扫用户)等方式,并未放弃抢占二维码支付市场;而在互联网巨头的大额补贴之下,二维码支付也逐渐为大众所知晓。
新规一出限额这个事备受关注,买个煎饼都扫码的年代,500块的最低限额够你使吗?
“市场统计表明,条码支付业务量的95%是单笔500元以下的小额交易,2017年上半年笔均百元左右。”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指出。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蔡洪波认为,总体来看各项单日累计交易额度能够有效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条码支付进行付款的需求,基本不影响消费者使用的便利性体验,同时也能够显著提高条码支付的安全水平。
链接
欺诈手段多 扫码小心这些雷
1、静态条码被“调包”
2017年3月,江某误扫了共享单车上被掉包的二维码,将99元押金转入不法分子账户,无法追回。目前,部分特约商户(小微商户)用静态条码作为收款码,但静态条码容易被调换,如果扫描不法分子调换的条码支付,资金将付给不法分子,导致商户无法收到钱款。
2、利用收款码伪造交通罚单等
2017年3月,南京的邹先生在车上发现一张违停罚单,并附有二维码“扫码可缴费”。扫描二维码后显示“违章处理,转账200元,点击确认”。核实发现是假罚单。
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图省事的心理和有时存在粗心大意的情况,基于日常生活消费、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费等)、交通违章发单缴费等应用场景,编造虚假的缴费信息通知或提示,同时放置或印制伪造的条码,误导客户扫描伪码,实施欺诈。
3、嵌入木马,扫码被盗刷或窃取信息
不法分子将木马病毒程序嵌入到其生成的条码当中,一旦误扫了此类条码,手机就可能中毒或被他人控制,导致账户资金被盗刷、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风险问题发生。近期“清理僵尸粉”骗局也属于这种类型。
4、诱骗消费者发送付款码后盗刷
不法分子以金钱或物质奖励、优惠等诱导消费者向其发送付款码,之后迅速实施盗刷。2016年8月,参加了“集赞送礼品”活动的云南杨小姐联系商家换取奖品,商家不断要求杨小姐发送付款码,最终成功盗取了其账户资金。
5、虚假网店发收款条码实施欺诈
在网购过程中,存在不法商户在消费者支付环节骗取其使用购物平台监控外的扫码方式进行付款。南京的沈小姐在网购选好衣物后,通过店家发来的二维码进行手机付款,但之后被对方拉黑,损失约2000元。
6、利用小礼品等奖励诱导扫码注册
不法分子采用赠送小礼品的方式,诱导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并在注册页面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随后将个人身份信息转卖获利。
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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