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八年,巨灾保险能否成为非车新亮点?

历时八年,巨灾保险能否成为非车新亮点?
2022年08月01日 20:11 保契

“七下八上”,防灾减灾关键期。

去年此时,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情境仍历历在目。新华社消息显示,去年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灾害共造成河南省150个县(市、区)1478.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98人,其中郑州市380人、占全省95.5%;直接经济损失1200.6亿元,其中郑州市409亿元、占全省34.1%。

日前,就今年“七月下、八月上”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研判显示了九大风险:洪涝灾害、台风灾害、高温热浪、强对流天气、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农业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电力安全风险。

事实上,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以2021年为例,我国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干旱、台风、地震、地质灾害、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沙尘暴、森林草原火灾和海洋灾害等也不同程度发生。

据应急管理部最新数据,今年上半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3914.3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78人,紧急转移安置128.2万人次,倒塌房屋1.8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618.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88.1亿元。

防灾减灾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大事。

历经近20年地震、暴雨、洪涝等诸多灾害侵袭,人们对于巨灾保险的关注与日俱增。

近日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下文简称《规划》)客观分析了目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6个分项目标、2大板块12项主要任务。

在保险领域,《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产品+服务+保险”新型应用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巨灾保险体系,推进完善农业保险、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商业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制度等。

《规划》还将挂牌建立防灾减灾保险研究基地和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开发应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保险产品,建立完善国家灾害风险数据库,组织研发灾害风险评估模型与仿真模拟,定期发布国家自然灾害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市场化原则发挥保险资源灾害风险管理服务作用等,纳入“十四五”自然灾害应急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就目前整体情况而言,我国巨灾保险的覆盖面与发达国家市场仍有差距,但各地试点正在逐步推进中。

自2014年深圳、宁波等地开始试点,至今已过去8年,此后广东、云南、四川等十余个区域性巨灾保险项目也相继落地。

2015年,广东已颁布了《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广东银保监局最新披露数据,今年上半年巨灾保险已在广东17个地市触发赔付,累计完成赔款2.66亿元。今年6月,河南印发《关于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郑州、安阳、新乡、鹤壁、周口、信阳6个省辖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由7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共同承保。

防灾减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巨灾保险在应对重大灾害、保障国计民生、平滑财政收支、助力构建韧性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试点8年来,我国巨灾保险课题的研究成果如何?其中既有保险行业的书写,也有保险企业的答卷。

01

从汶川地震到河南暴雨 13年来保险赔偿递增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2021年全国自然灾害基本情况,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07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867人,紧急转移安置573.8万人次;倒塌房屋16.2万间,不同程度损坏198.1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7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340.2亿元。

作为社会的“稳定器”,保险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银保监会相关数据,2021年保险业投入防灾减灾资金6121万元,投入防灾减灾人力5.7万人次,发送预警信息9608万人次。同时,保险业协助救援受灾人员13万人次,协助救援受灾机动车14.7万辆次,捐赠保险保额27.8亿元。

洪涝灾害方面,截至2022年4月13日,河南强降雨保险业已赔付案件52.6万件,支付赔款116.9亿元(占河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9.74%);山西强降雨财险业已赔付案件1.28万件,支付赔款3.2亿元,其中农险赔付2.17亿元,已全部结案。

地震灾害方面,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共保体在云南漾濞地震发后24小时内完成4000万元理赔款支付。2022年6月,四川雅安发生6.1级地震,保险公司共接到保险报案319件,预估赔付金额242万元,截至7月11日,保险业已支付赔款202万元。

发展巨灾保险意义深远。2008年汶川地震灾害中,保险赔偿金额仅占全部直接损失的0.2%,而在2021年的河南强降雨灾害中,保险赔偿占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达到了近10%,是13年前的50倍。

参与巨灾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的专长和职责,但相较于国际水平,我国保险业承担的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较低。瑞再研究院《2021年自然灾害:关注洪灾风险》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00亿美元,保险赔付约为1100亿美元,约占总经济损失的41%。过去十年中,新兴市场中仅有5%的严重洪灾损失具有保险保障,这一比例在发达经济体中则为34%,巨大的保障缺口有待弥补。

与发达国家的赔付比例差距,也表明我国的救灾模式依然比较传统,主要通过财政拨款、普通保险理赔和社会捐助。然而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自然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明显上升,传统的救灾模式有待向高质量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化。

联合国发布的《灾害造成的人类损失2000-2019》报告指出,2000年至2019年期间,全球共记录7348起自然灾害,给全球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97万亿美元。相比之下,全球在1980年至1999年间报告自然灾害为4212起,经济损失总额达1.63万亿美元。

据我国应急管理部统计,2010年至2020年中国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年均达3683.7亿元。可见,传统的拨款、捐助等方式不仅难以覆盖损失,还会对当地财政收支的稳定性带来巨大冲击,而巨灾保险本该在其中发挥更大作用。

02

头部险企联合各地政府 探索巨灾新模式

深圳是最早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的城市之一。从2014年起,深圳市财政全额出资购买巨灾险,只要在深圳市内发生,因暴风、暴雨、地震等16种灾害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等都可获得救助,最高额度为25万元。

试点至今,由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太平财险、国寿财险、平安财险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保了深圳的巨灾保险。2020年,深圳巨灾险共救助4733人次,支付救助理赔款约94万元,同时还安排400万元开展防灾避险宣传、灾害研究等防灾防损项目。

广东省也因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经济发展水平高、损失程度大,一直走在巨灾保险探索的前列,2015年就批准颁布了《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覆盖广东全省(不含深圳)18个地市。据了解,当地各相关部门与平安产险遵循“一市一案”的原则共同设计了广东省巨灾保险制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政府,保障对象为地方财政。

巨灾保险方面,今年以来,广东全省已有17个地市触发巨灾保险理赔,不少地市甚至触发了两次,累计已完成赔款2.66亿元。此前在广东韶关,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刚完成了8280万元巨灾保险赔付,这是广东省近5年巨灾保险赔款单次金额的最高纪录。

相较于沿海的台风频发,西南地区则备受地震灾害的困扰,地震巨灾保险主要集中在四川等个别地区。自2016年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后,截至2022年3月31日,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累计为全国1674万户次城乡居民提供6424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累计支付赔款7037万元。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人保财险在广西六城试点的指数巨灾保险中,首次涵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运用商业巨灾保险分散转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近日,新冠疫情再次席卷广西北海市,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启动了“广西巨灾保险公共卫生事件”理赔工作,向北海市财政局支付赔款300万元,统筹用于疫情防控。

事实上,巨灾险体系的建立,其意义不仅仅体现在保障这一层面。灾后补偿很重要,灾前全方位提升应灾管理能力更重要。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曾在公开发言中谈到:“保险业作为管理风险的行业,要在风险事前预警、事中管理和事后应对上,提升专业化水平。”

很多保险公司也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其防灾减损的能力,例如太保产险依托GIS地理信息系统,开发覆盖我国全境的多灾因风险地图,构建火灾与台风易损性模型,并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减灾等领域输出风险数据,提升社会减灾能力;国寿财险则搭建“安心防”风险管理平台,可实现防灾预警、风险评估、经营热图、历史灾损等功能,已累计推送综合灾害预警达700万次。

03

巨灾风险易赔穿

险企履责有待政府、社会共同参与

尽管保险在防灾减灾及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国的巨灾保险仍然面临着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保障缺口。

2021年,保险业因灾赔付金额为186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金额184.8亿元,人身险业务赔付金额1.2亿元。然而,去年中国自然灾害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3340.2亿元,保险的赔付占总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为5.6%。

仅仅是个位数的赔付比例,就已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极大赔付压力。去年河南暴雨中,汽车大量损毁,很多公司都面临着“超赔”境况。

巨灾保险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巨灾风险是小概率、高额损失事件,个体之间高度相关,不是理想的可保风险。巨灾一旦发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也有着较大冲击,如果不是“家底厚”的保险公司,并不敢轻易参与承保。

因此,巨灾保险的发展很大程度依赖于政府的引导与支持,该保险一般由当地政府出资购买,由多家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保。遇到灾情后,参与的保险公司一起对当地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赔付,缓解政府在灾后管理方面的人力投入和资金压力。

但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如果今年财政资金投入买了保险,却没发生巨灾事故,就会影响地方政府在巨灾保险的投保持续性。但如果出现巨灾,保险公司一次的赔付,往往需要累积多年的保费才能覆盖。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为了分散风险,他们也更愿意以“共保体”的方式来承保,其中头部财险公司为主要参与方。而且险企通常会额外购买再保险,继续分散风险。

此外,巨灾管理体系中的另一重要新兴组成部分,是巨灾债券。巨灾债券通常由承担巨灾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通过债券交易的方式,将保险公司承担的巨灾风险部分转移给债券投资者,实现了巨灾风险向资本市场的有效转移,对传统保险和再保险形成了补充。

2021年10月,中再产险发行香港首只巨灾债券,建立了国内巨灾风险分散的新渠道,这对于保持巨灾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现实意义,既高效地丰富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散渠道,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赔付压力。

巨灾保险在推进中遇到的障碍,也反映出国内保险业发展的共同问题,即投保人的投保意识,以及保险人的保险功能意识仍然有待完善。除了政府部门购买的巨灾保险,事实上个人也可以为自己的房屋等财产购买保险。同样是保险公司联合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定制的产品,惠民保投保的火爆接连重现,巨灾保险能不能参考其模式呢?

此前在成都市,一款新型家财险“蓉家保”重磅上线,其发展理念、模式就充分借鉴了惠民保经验,旨在围绕家庭常见风险,提供包括住房及室内财产损失、水暖管爆裂等一揽子保障责任。这款产品的主险保险责任主要覆盖的是火灾、爆炸、非地震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损失,这也意味着地震这种巨灾造成的房屋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

不过也可以理解,家财险与巨灾保险区别显著。巨灾保险经营难度较大,数据维度广、变量多,对技术要求也更高。如果各类研究机构、气象部门及保险公司能够整合主要巨灾的风险、损失和补偿数据资源,建立对应的数据库,并通过市场实现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或许更能激发保险公司对巨灾保险产品的创新动力,扩大巨灾保险承保能力,促进巨灾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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