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契锐评丨雷霆手段治乱“报行合一”

保契锐评丨雷霆手段治乱“报行合一”
2024年02月05日 18:33 保契

年关将至,开门红激战更酣。

归家的打工人,钱包或鼓或扁,但银行仍是多数钱包的终极归处。

就保险业而言,银保渠道在这个时点的竞争将更趋白热化。

基于费用的无序竞争,这一银保渠道的老问题在此之前已屡被规范。

2024年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随后,1月26日,中保协发起“关于促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的倡议”,对于银保“报行合一”的要求逐层压实,费用管控开始真正的“长牙带刺”。

从媒体公开报道和行业实践看,“小账”(回扣)问题得到了明显地遏制,银保渠道的费用正逐渐回归正常水平,如可持续,渠道价值必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放眼国外成熟市场,欧洲‘银保一体化’合作模式充分表明,银保业务可以实现基于双赢的价值创造。在欧洲主要市场中,银保渠道保费贡献稳定在四成左右,部分国家银保渠道占比高达60%~80%,且仍保持较高增速。此外,银保新业务价值利润率可以维持在20%~40%的较高水平。”

近日,麦肯锡发布的《拥抱变革:展望2024中国寿险行业》一文中,给出了如是数据,而这亦印证了长周期下,银保渠道的未来价值和空间。

换言之,因为有价值,所以银保的渠道争夺战仍会是行业的主战场之一。

但人性往往是不可控的。

从同业交流数据看,2024年一月,已有个别公司在银保渠道异军突起,遵循“事出反常必有妖”的大众逻辑,“小账”等问题或许并不必然干干净净。

也正是基于这一逻辑,各地陆续推出了更务实的管控措施。

在一众管控措施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某地行业协会的要求,其要求属地银保业务排名前20的保险公司,每家都上报一家其发现/认为存在违反报行合一要求的公司。

当然,这种操作方式有其现实基础。

在近年来的保险市场上,任何一家公司冒头,都有很大的概率被同业举报,所以,在业内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业务一般,要低调;业务好,更要低调!防的都是被举报。

“举报制度”在我国由来已久,有文献记载的可追溯至尧舜时代。尧舜立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政有得失,民得书于木。即人们在交通要道上埋设立柱,作为辨认道路的标志;除这个作用外,百姓还可以在立柱上刻写意见,因此,称为“诽谤木”。此处诽谤的意思是指议论是非、指责过失,与现代的以不实之辞毁人的意思相去甚远。随着历史的发展,举报形式各异也趋于固定化。

当然,在举报历史上,保甲制度最为知名。《周礼•地官•遂人》中记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郑。五家为伍,伍为之长,什伍为里,里置有司。商鞅变法将管仲的制度发扬光大。他把军事制度应用于民间,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商君书•画策》中记载了执行的方式:“行间之治,连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配合上连坐制度,最终实现“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的目的。

简言之,彼时,构成互相监督的基本单位就是“伍”,通过连坐的方式让人们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从而保证农民不会脱籍,不会胡乱逃跑,或是偷偷逃到别国。

回归到保险业,鉴于对全球银保市场研究不足,尚无法判断其他市场如何监控银保渠道费用,但就我国保险业而言,在野蛮生长时期遗留的一些历史问题,当然需要雷霆手段予以回击。

公开的举报和监督或者合理怀疑,在某些特点时点和特定领域,或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无论如何,在各地高度重视的背景下,我们一定可以期待一个干干净净的银保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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