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契锐评丨强监管之下,描摹未来人身险公司画像

保契锐评丨强监管之下,描摹未来人身险公司画像
2024年03月20日 18:44 保契

近日,《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公布实施,全面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以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对于高质量发展,目前主流的导向是沿着新质生产力展开的,而对于新质生产力则可以简单概括为基于生产资料的全面优化而实施的创新发展。

当然,核心还是生产资料和创新,就创新而言,在当下的寿险市场情况下,创新是所有主体谋求活下去的基础,不管是产品端还是业务端,各式各样的创新都在静水深流般地推动着。

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最核心的还是生产资料,具体而言当然是资本、负债(保单经营)和资金(投资)。

基于此,办法在明确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的六要素的同时,将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单独拎出赋以更高权重,亦体现了这一逻辑。

01

还原寿险风险场景

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

此次办法之所以引起关注,很大程度上在于其精准框定了寿险业当下的核心风险点,具体又从两个不同的细分维度予以阐述:

第一是可上调一个等级的情形:

1. 两个及以上评估维度的风险水平等级为高;

2. 公司治理维度、资金运用任一评估维度的风险水平等级为高;

3. 规模保费收入/净资产>5,或规模保费增速>40%,或规模保费增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业务激进扩张;

4. 人身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关联方账面余额/净资产大于30%,关联交易存在较大风险;

5. 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应调整综合风险水平等级的情形。

从这个维度看,核心其实仍是两类,一是公司治理维度,包括公司治理以及关联交易;二是资负两端,包括业务增速和资金运用。

现实中,这也是寿险公司大型风险的聚集地,或是通过代持协议左右公司运营,或是通过关联交易掏空公司,或是以破坏监管规则为基础而采取激进的作业模式快速回笼资金,不管何种模式,其根源都是打破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律,以非常规手段实现非常规的弯道超车,但归根结底均指向公司治理问题。

第二是可直接将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5级的情形:

1. 公司治理存在严重问题;

2. 关联交易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3. 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4. 流动性存在不足;

5. 有效资产不足以抵御风险;

6. 净资产<0,或其他偿债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形;

7. 监管机构认定的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情况。

该项下的情形几乎高度概括了前期问题公司的具体场景,但一如前述,其核心仍可归为公司治理和业务经营,但穿透至底层,仍是公司治理问题。

02

强监管下的寿险业走向

趋势最重要。

办法或许只是监管后续系列动作的一个前奏,当下的寿险业确实困难重重,同质化的产品、同质化的渠道、同质化的投资路径,使得市场的竞争愈发无序。

基于此,监管操碎了心,从预定利率下调到银保的报行合一,再到代理人的资格准入,市场难以自行解决的问题,监管正在逐一梳理完善。

但对于寿险业而言,这些或许还是不够。行业发展始终需要市场和监管两只手共同作用才能实现持续的良性发展。很多事情监管多是不可控的,比如,股东的心理预期,比如投资能力的强弱等等。

不管市场如何变化,寿险的深度和密度一定与经济发展形势和消费者预期有关,特定的市场环境下,寿险的规模和盈利能力是基本确定的,股东一旦有特殊的需求,在具体执行层面就会出现完全脱离轨道的现象。

世上最难知的便是人心。

但股东意愿无法掌控时,市场就可能会走形。

与此同时,如果一家公司在股东的掌控下不得不做出前述会被提升风险等级的动作时,评级很好评,但评级之后如何处置则成为更大的问题。

放任不管肯定不可能,但要管却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就当下的寿险业而言,仍有在途以及即将被定向指导的主体,且不论处置周期有多长,处置的效果目前看都已成疑。

基于此,学界对此亦有诸多研究成果,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提升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回归大股东绝对控制的周期,毕竟,谁也不会不管自己的孩子。进一步看,如果可以全面放开国有企业控股保险公司的上限,则党的治理则可更好的贯彻执行。

基于此,未来较为可行的路径或许只有两条,一条是重组兼并,除问题公司外,其他缺少竞争力的公司亦可积极推动大型企业对其兼并重组;二是提升国有企业的控股比例上限,一定程度上实现更大规模的国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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