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契锐评丨费用分摊:解近忧,谋远虑

保契锐评丨费用分摊:解近忧,谋远虑
2025年11月25日 15:42 看点资讯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务实的举措则是公平竞争的起点。

2025年11月21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费用分摊指引》(下称《指引》),清晰厘定了费用定义、分类和分摊范围。意在推动保险公司更好地践行“报行合一”精神,以自律之名引导行业走向更加公平的竞争轨道。

“报行合一”推行2年多来,其价值有目共睹,但基于此引发的新问题亦此起彼伏。正本清源,厘清“费用”则成为解决系列新问题的关键所在。

聚焦大类混同问题,《指引》将保险公司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分为变动费用与分摊的固定费用。同时,明确保险公司应根据实际费用支出的实质与受益对象认定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按照“先认定、后分摊”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开展保险产品费用认定与分摊工作。

聚焦费用分摊范围,《指引》根据费用产生的原因和费用性质,确定产品费用分摊与不分摊的范围,明确业推宣传费、招待费等前期易“周转”费用的分摊属性;而资产管理费、资产托管费及投资部门相关费用(含归集与分摊)等可由投资收益所覆盖的投资业务相关费用,则不得再参与保险产品费用分摊。

一如慈母,事无巨细。繁琐,但却彰显公平的生命力,严格边界,更让公平可感可及。

以银保为例,“报行合一”落地以来,渠道价值迅速凸显,但与此同时,其对中小企业的杀伤力亦逐步显现。

在此之前,行业卷费用,带来的是低价值的保费增长,这当然是最低效的不公平竞争,最终的结果是“多输”。但“报行合一”落地以来,从行业发展角度似乎亦未实现“多赢”的目标——头部险企依靠费用分摊腾挪出更具冲击力的费用,加之股东背书、品牌声誉加持等,在银保渠道攻城略地,快速抢占市场,短短一年多时间,老七家便成为银保市场的强者,系列中小公司,作为过去十余年间银保市场的“强者”,则沦为跟班小弟。

归根结底,今天的银保市场,走的还是拼费用的粗放发展老路。而对于无费用可腾挪的以银保为主力渠道的中小寿险公司而言,则可能带来因保费规模持续下降而可能引发的经营性风险,最终亦可能汇聚成行业性的系统性风险。

革除费用腾挪空间,似乎是当下破解公平难题的最优解。而这恰恰体现了《指引》的价值。

毕竟,行业自律性质的消除不公平的过程,更多是观念更新或引领的过程。基于此,《指引》或许提出了两个有望解决未来发展方向的好问题。一是“报行合一”到底应该由谁来管,二是行业自律到底能不能解决市场竞争中的公平问题。

“报行合一”在银保率先落地以来,行业各保险公司中主导执行的职责部门却颇有些门道。比如,有的是由银保部门牵头,意在让更懂业务的银保,去革银保的命,这属于少数,却有一定的合理性,毕竟,银保虽然会诞生不少大富翁,但却只属于管理层,对于绝大多数从业者而言,其更希望见到一个个干干净净的银保市场。比如,有的是由合规部门负责,理由是“报行合一”是合规工作,牵头推进合情合理。其作为公司内控部门,银保的“猫腻”自始至终都是知悉的、至少是“道听途说”过,但却无法洞悉具体的操作细节,掉书袋式的推进自然不可避免,效果自然也较难评价。再比如,有的是由精算部门统筹,从产品设计到费用厘定再到利润回算,真正用“费用”来管费用,用“费用偏差”来校准纠偏。从行业实践到《指引》落地,都印证了这一内部管理逻辑的正确性。

再看行业自律的效果问题。

“报行合一”行至当下所取得的成绩自是毋庸置疑,其把无序的费用关进了制度的牢笼。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在制度落地的第一阶段实现了良性互动,核心或许就在于“强制”二字,毕竟,其背后有检查、处罚、整改等系统刚性措施予以保障。而作为离钱最近的行业之一,行业自律的历史简单而清晰,在“刚性”都曾被不断突破的行业发展史上,“柔性”或许更像宣言。

如前所述,“报行合一”带来的真正挑战正在形成,在“报行合一”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中,有形之手需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行业整体规划的高度予以法制化、制度化引导,各市场主体亦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摈弃从产品研发到销售全链条的复制依赖,真正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可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子。

换言之,作为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兜底作用不可忽视,而法治又是保障公平的利器,其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该立的自然要积极地立起来。

毕竟,自律不能取代行政法规,管住费用亦不意味着管住风险。行业的稳健发展需要法律法规中所蕴藏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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