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城放大招: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

这城放大招: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
2024年05月03日 09:33 中新经纬

4月30日,经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庆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促进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振房企投资信心、促进行业提质发展等四方面21条措施,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若干措施》,肇庆提出鼓励住房“旧换新”“旧转保”。将全市公积金增值收益的50%以上用于支持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制定支持购买改善性住房并推动旧房转保障性住房有关办法,鼓励有改善住房需求的市民群体,将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有的可用于出租的商品住房,自愿申请纳入保障性住房房源,经属地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属地政府委托的机构(简称“实施部门”)参考市场价格一次性支付一定年限的租金进行统租。申请人的全部租金收益用于新购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部门统租后的房屋用于本辖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租房运营。

在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调整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肇庆市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不含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支持房屋“带押过户”,确保安全、便捷。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良好的优质客户,执行按房贷基准利率更大幅度下浮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支持。落实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位于我市的自有住房并在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我市住房的,其已缴纳的售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支持。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优化增加高品质住房供应。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优化规划指标建设高品质、低密度住宅项目,对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景观人性化、休闲系统化和生态兼容性强的项目予以政策支持。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合理适度提高得房率。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积极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加大装配式建筑在房地产项目中的应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带装修销售商品房,推广应用菜单式、套餐式精装房订制。

编辑:林琬斯 责编: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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