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不准、财报有瑕疵 赫美被责令整改后又收警示函

信息披露不准、财报有瑕疵 赫美被责令整改后又收警示函
2019年08月21日 19:2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1日电 21日,深圳证监局官网公告,因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推进发行股份吸收合并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准确问题,深圳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并责令其改正财报瑕疵问题。

在落款为8月13日的公告中,深圳证监局指出,赫美集团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两项问题,一是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的重大进展信息;二是3月28日赫美集团回复重组问询函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对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赫美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此外,在落款为8月8日的公告中,深圳证监局还指出赫美集团的三项财报问题。

一、截至2018年底赫美集团资金被其控股股东关联方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逾2亿元、违规为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逾11亿元;

二、赫美集团2018年年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对2.48亿元预付款项、0.72亿元其他应收款(往来款)的可收回性、3.92亿元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克拉美”)股权转让款的可收回性等存疑事项;

三、赫美集团对业绩进行重大修正,主要原因为业绩预告编制不审慎,未及时、充分考虑商誉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明显事项影响。

因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监局责令赫美集团整改,并要求其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中新经纬APP)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