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取消118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试点资格

贵州:取消118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试点资格
2020年10月01日 12:2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日电 据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消息,日前,该局通报取消118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试点资格,其中18家评级为E且未申请保留试点资格,100家分类评级材料未上报。

部分被取消经营试点资格小额贷款公司名单。来源: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按照《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函〔2018〕184号)和《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暂行办法》(黔金监发〔2019〕18号)规定,根据2018年度分类评级结果和《关于未申请保留试点资格和未提交分类评级材料的119家E级小额贷款公司情况的公示》要求,全省应有294家小额贷款公司参加2018年度分类评级,但全省有100家小额贷款公司不按监管规定提交分类评级相关资料,有18家虽然参加分类评级,但被评级为E级,且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公示期内未提出保留试点资格申请和相关整改方案。

  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有关规定,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决定,取消不按监管规定提交分类评级资料、拒不参加分类评级的100家小额贷款公司和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保留试点资格申请、放弃经营试点资格的18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试点资格。

  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以上118家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开展小额贷款新增业务,完成债务清偿、进行公司清算后,按照《公司法》规定,应向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或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名称中不得再含有“小额贷款”字样并变更经营业务范围。被取消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最终清算报告经股东签字盖章后,书面上报注册地县金融办,并报所属市(州)金融办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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