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8日电 18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6张私募罚单,新富资本、富盛德、前海利通等3家私募及其法定代表人被警示。
新富资本
经查,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富资本)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个别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李先林于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新富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新富资本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新富资本和李先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富盛德
经查,深圳市富盛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盛德)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的情形,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戴朝辉于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富盛德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富盛德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富盛德和戴朝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前海利通
经查,深圳前海利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利通)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妥善保管信息披露材料等情形,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杨海燕从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11月20日担任前海利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利通和杨海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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