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养老风险应纳入社会风险的宏观治理

刘尚希:养老风险应纳入社会风险的宏观治理
2022年07月06日 15:4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6日电 题:养老风险应纳入社会风险的宏观治理

  作者 刘尚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随着老龄化速度加快、程度加深,中国的养老保障问题愈发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如何在养老大框架下认识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融问题?政府、养老保障相关参与者如何提前进行风险预判?我从两方面简要谈几点看法。

养老风险应纳入社会风险的宏观治理

  第一,养老制度应有利于推动农民市民化。从社会角度来看,全国14亿人口中,农民占53%,大约是7.5亿人;据统计,全国有4亿中等收入群体主要分布在城市;全国缴纳个税人口,大概有6000万人居住在城市。因此,讨论养老问题不能局限在城市里,需要从全国人民养老视角来做公平的制度设计,其中就应该包括农民。

  全覆盖养老制度要从动态角度、风险思维两方面,把农民纳入到全国养老保险体系中来。要防止养老制度对农民市民化产生阻碍。

  第二,防范化解养老风险的制度设计理念是共治和共担。养老风险的防范化解,其实是基于养老的风险矩阵。从主体看,养老风险矩阵涉及到政府、企业和个人;从内容来看,涉及到收入养老风险、生活养老风险,二者结合又形成一个养老风险矩阵。

  如何对冲养老风险?从具体环节来说,包括缴费、投资、领取三个环节。从方式来说,有政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此外,还有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融则包括了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

  此外,还有政府财政、社会保险、个人自愿三种养老方式,以上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组织。个人自愿方式就是指市场化运作的养老第二、第三支柱。

  从财政角度来说,缴费、投资、领取三个环节都涉及到财政问题,尤其是税收优惠在不同环节的设计。同时,个人养老金在制度在设计上如何拓宽覆盖面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只有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面达到一定程度,第三支柱才能真正对第一支柱有补充作用。

  从风险防范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还需考量城市化过程中人口结构多维度变化,把个人补充养老纳入到养老制度总框架内进行设计。

发展个人养老金融意义深远,也面临巨大挑战

  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养老金融为载体。个人养老金融作为长期资金,有利于促进价值创造,以及经济成果的最优分享,有利于金融和产业间形成良性循环,并通过金融实现社会与经济的良性循环。但在现阶段,中国发展养老金融也面临着巨大挑战。

  第一,社会在养老问题上对政府期望和依赖性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人养老金融发展。

  如果基本养老替代率下降,影响到养老基本生活,就可能带来社会稳定风险。即使养老金融发展良好,但若大多数人无法参与,就会带来诸多新风险,也会提高金融操作成本。怎样让更多人参与到个人养老金融中来,这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第二,资本市场发育不充分,最终是否能承载未来养老金融功能面临挑战。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化程度有待提升,基础设施并不完善,资产估值、专业服务水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资本市场与产业成长的良性循环有待完全形成,价值投资理念仍须培育,这都是发展养老金融要面临的基础挑战。

  第三,养老金融的风险管理。目前,养老金融在产品设计、资产配置、信息披露、投资顾问等方面有长足进展,但风险却不对称。机构或者银行基本稳赚不赔,在打破刚兑背景下,个人要承担风险,这就形成了风险不对称。老百姓怎样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也需要相关参与者转变理念、提升能力。

  第四,金融法治化不足,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几个环节看,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面对养老金融这种新事物,政府的综合监管能力如何保持与时俱进,也是一个挑战。

  第五,发展个人养老金融整体设计至关重要,尤其是多账户整合。怎样把涉及养老金融的社保卡、个人养老金融账户,以及个税APP账户进行有效连通,也需要统筹协同。

  这需要政府各部门充分沟通,形成一个协同机制和统一的数字平台,避免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和实施中产生“合成谬误”,给社会带来新风险和不确定性。(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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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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