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300万仅剩23万?联储证券被判赔30%本金

投资300万仅剩23万?联储证券被判赔30%本金
2022年08月19日 14:3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8月19日电 (马静 实习生 李汶谦)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布了一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终审判决书:59岁的张女士在2017年斥资300万元购买了联储证券的集合资管产品,但只收到了23万元收益,本金则一去无回,张女士遂怒告券商。最终法院判定,维持一审判决,酌定联储证券对张女士赔偿本金的30%。

  实际上,这张判决书只是联储证券资管产品诉讼案件的冰山一角。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期多个跟联储证券资管产品暴雷相关的案件迎来宣判,截至8月18日,已有15份终审判决书,联储证券合计被判赔付约1153万元。

投资300万元,到手只有23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张女士购买的产品为“聚诚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投资标的是昆仑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的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东方金钰股份公司(下简称东方金钰)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同时东方金钰承诺到期回购该股权收益权。

  信托合同约定:该信托为事务管理类信托,即由委托人联储证券自行负责前期尽职调查及存续期信托财产管理,自愿承担信托投资风险;受托人昆仑信托仅负责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受托人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不承担主动管理的职责。

  不过,由于东方金钰牵涉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且经营情况日益恶化,该资管产品于2018年7月20日提前终止运行。而张女士仅在2017年6月26日和12月25日获取23万元利息收入,包括本金在内的其余资产均“打了水漂”。张女士因此向联储证券和昆仑信托提起诉讼,要求以年化8.5%的收益率赔偿300万资金的本金和使用损失。

  近日公布的为二审判决书,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昆仑信托在履行案涉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中未存在过错,酌定联储证券对张女士的赔偿范围为投资本金的30%,即90万元。

  联储证券也在2018年向东方金钰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东方金钰向联储证券支付特定股权收益权回购基本价款2.99亿元及相关行权费、违约金等,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仍在执行过程中。

已有15个类似案件完成终审,合计赔付约1153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截至8月18日,2022年共有15个起诉联储证券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已发布终审判决书,尤其以7月-8月较为密集,涉案金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上诉人均为“聚诚15号”“聚诚5号”的集合资管计划投资者,粗略计算联储证券合计被判赔付约1153万元。此外,还有5份为上诉人取消上诉或因疫情等原因中止二审的法院裁定书。

  虽然这15份终审判决书中,法院根据个案具体事实认定联储证券赔偿比例并不一致,在10%-50%之间,但比较相通的是,投资者与联储证券的诉争焦点均涉及联储证券是否尽到了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和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

  其中,虽然张女士以签署空白风险评估问卷等主张联储证券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没有得到法院认定,但其他投资者提到的相关合同存在签名非本人所写、未明确说明产品非固收类产品等证据得到法院采纳。

  关于未尽到谨慎勤勉义务,多数投资者都主张,购买的资管产品暴雷跟联储证券未能对投资标的涉及的公司进行充分尽调等有关。对此,法院认为联储证券并非直接违约方,但其也确实违反了管理人应尽的充分的信息披露等义务,存在一定的违约事实。比如,张女士案件中,法院认为联储证券对“东方金钰涉及众多诉讼、资产被査封、扣押和冻结”等多次违反《回购合同》约定事项却没有及时披露和控制相应的风险,亦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使《回购合同》项下的义务得以履行,存在一定的违反勤勉尽责义务的行为。

  此外,根据2019年深圳证监局对联储证券及总经理张某和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滕某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2021年对投资者的《答复函》,联储证券存在部分资管计划投资比例超标、部分资管计划信息披露不及时、对聚诚15号的尽职调查不充分等具体违规行为,对其采取暂停私募资管业务六个月等行政监管措施。

资管计划快速扩张期埋下隐患

  根据判决书,让前述投资者血亏的“聚诚15号”“聚诚5号”涉及的公司分别是东方金钰和三胞集团,但实际上,让联储证券踩雷的资管计划远不止于这两家公司。

  联储证券成立于2001年7月5日,由山东、河南、湖南、沈阳、西安五家证券交易中心联合改组设立,前身为众成证券。2016年公司名称变更为联储证券,目前注册资本为32亿元。

  联储证券2016年、2017年在设立资管计划方面曾高歌猛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这两年联储证券分别设立了41只和19只资管产品。但在2018年,联储证券集合资管计划设立数量急剧下降,仅新设2只。2019年联储证券又新设立了21只集合资管产品,在此后的2020年、2021年,联储证券没有设立集合资管产品。公开数据显示,联储证券2015年-2021年的委托资管业务净收入从2015年的88.5万元开始迅速增加,2016年为19632.39万元,2017年为12173.16万元,2018年回落至2959.90万元,2019年-2021年分别为1929.91万元、2899.73万元、2120.58万元。

从结果来看,联储证券资管计划快速扩张期埋下不少隐患。2018年,联储证券多个资管计划因暴雷而陷入兑付危机,涉及到的集合资管产品分别为聚诚系列(1号、5号、9号、15号、16号、20号)、中弘1号、众城13号。资管产品中涉及到的上市公司为中弘股份(已退市)、凯迪生态(已退市)、东方金钰(已退市)、盛运环保(已退市)、ST宏图(陷入债务危机或将重组)。如今的联储证券诉讼缠身,天眼查数据显示,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有107件诉讼,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有43件,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有24件。

  据联储证券2021年年报,截至年末,公司存续资产管理计划43个,资管产品总规模80.52亿,其中集合资管计划35个,单一资管计划6个,专项资管计划2个。联储证券在年报中表示,对于存量非标资管出险项目,公司报告期内继续积极履行管理人勤勉尽责义务,努力做好以前出险项目的财产保全、案件审理及强制执行等投后管理工作,促进风险项目处置平稳推进。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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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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