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公布!保荐项目未通过审核扣100分

券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公布!保荐项目未通过审核扣100分
2022年12月02日 18:4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2日电 据中证协网站2日消息,《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下称《评价办法》)已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保荐项目未通过上市委或发审委审核,不予核准或注册,扣100分;保荐项目撤回申请,因初审环节发现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撤回,扣100分。

来源:中证协网站

  据介绍,《评价办法》以业务项目执行和专业操守执行为评价基础,建立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体系,将资本市场“看门人机制”的执行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将保障执业质量的三道防线责任明确到人,促进形成保荐承销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质量和专业声誉的市场化约束机制。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评价范围。

试行期间,主要评价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再融资保荐业务,后续再逐步扩展到其他投行业务。

  根据《评价办法》,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包括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以及其他具有投行特性的业务。

  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采取试点方式,试点范围为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保荐项目(首发项目)、上市公司再融资保荐项目(再融资项目)。试点期不对承销及持续督导环节评价。

二是评价指标及内容。

评价指标分为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业务管理三个方面,各有侧重。

  《评价办法》规定,评价指标体系(基准分100分)包括:执业质量评价(基准分60分)、内部控制评价(基准分20分)、业务管理评价(基准分20分)三类指标,并可根据监管需要对评分进行必要调整。

来源:中证协

  其中,执业质量评价主要反映首发、再融资项目的申报质量情况,包括项目撤否情况、处罚处分及负面行为记录等。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和治理体系的整体建设运行情况。业务管理评价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投行项目内部管理流程控制的有效性和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等情况。

评价采用扣分方式,根据各类负面事项的扣分标准对基准分进行扣减,直至0分。跨周期再次参与评价的项目,基准分值为前次评价的计分结果。执业质量评价和业务管理评价得分为全部参评项目的平均分。

  根据中证协披露的具体指标,执业质量评价中,保荐项目未通过上市委或发审委审核,不予核准或注册,扣100分

保荐项目撤回申请因初审环节发现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撤回,扣100分因被确定为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对象后撤回,扣60分;除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合理原因撤回不扣分外,其他原因撤回,扣20分。

来源:中证协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指标(保荐业务)

三是评价结果。

监管部门和协会定期根据证券公司投行业务项目执行情况分别进行三个维度的综合评价,通过系统集成评价结果并按评分排序形成A、B、C三个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执业机构专业声誉积累和监管部门实施差异化措施的参考依据。

  具体来看:得分排序前20%且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的列为A类,排序后20%的列为C类,其余列为B类。执业质量评价、内部控制评价、业务管理评价单项评价得分排序后20%的,不得列为A类。评价期内无项目的证券公司不参与评价,统一确定为N类。

  《评价办法》明确,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每年开展一次,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期内所有受理的投行项目,包括以前年度已评价但在本年度评价期新增内容的投行项目原则上均纳入评价范围。

  参与评价的证券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负面事项的,按本条规定确定评价结果

来源:中证协

四是评价方式。

协会建设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系统,通过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系统集成监管评价、自律评价相关维度的评价信息,保障评价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通过投行工作底稿电子化系统和证联链,实现执业过程留痕、工作底稿可回溯和不可篡改,提高自律评价申报的节约化、便捷性和可验证性。

  中证协表示,前期,协会已组织保荐机构按照《评价办法》开展了2022年执业质量的试评价工作,相关评价结果也将于近期发布。通过评价结果形成市场化的专业声誉约束机制,促使证券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形成专业为本、信誉为重、责任至上、质量致胜的执业生态,勤勉尽责把好资本市场的入口关,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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